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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問板主 korking52013: : 第一則推文裡 success0409 使用者使用小白一詞 : 你沒處理的原因是?不違反板規嗎? 小白一詞 與白目 白木一樣 在下認為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打從我上任以來 未從有過此判例 更何況也有板友暱稱為"小白"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並非標準不一 而是這一點我一直是採取開放的態度 盼 小組長明察 : ※ 引述《wpd (??)》之銘言: : : 不適用 : : 我認為除了"小白"一詞有踩人身攻擊的線 : : 其他依以上處理原則應是不受罰 : : 且是兩方皆不受罰 (使用者互酸根本是常態) : : 但是k版主卻以[文3]最後我的推文列為判罰水桶依據 : : 故我認為此相關系列案件並不適用這些處理原則 : : 而是我之前所說版主選擇性判定 酸文==>引戰 : : baseball板上會有些質疑判決偏頗的聲音 : : 即是因為k版主實際判決中往往不盡然符合他說的原則 : : (像他解釋膀胱一案的原則 也是不符板上實際判法) : : 甚至由我後續在此串標題整理之success0409專案檢舉文 : : [文1] ~ [文3] : : 皆可看到success0409實有主動對使用者開啟爭端之嫌 : : 若有我其他符合先開起爭端之事證 歡迎k版主舉證列為參考 :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實在不認為[文二]、[文三]適合當作 : 「success0409 主動對使用者開啟爭端之嫌」的證據 : 使用者鬥嘴互酸即使是常態,也會有一條界線在 : 酸文和導致板面混亂只在一線之間,這個界線必須由板主來裁量執行 : 再從另一個角度看 : 畢竟這是棒球板,不是讓使用者展現自己發酸文天份的板面 : 本檢舉案暫時針對第一則案例處理 : : 無 : : 列出之三文章 : : [文2] [文3]為9/30水桶公告相關判決文章 : : 故已經入水桶了 : : [文1]雖是9/28進水桶前的文章 : : 但是由於k版主於10/1後續解釋咬定說我先引起爭端 : : 我認為錯很大 才去回顧先前文章列為相關事證 : : 一併與文2 文3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