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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申訴不成立,維持板主原判 說明: 原申訴人或許認為自己的言論沒有挑釁、引戰 在板主與使用者意見不同時,小組長有權予以仲裁 經審閱全篇文章,組務認定板主處理沒有不妥或是失當之處 ※ 引述《ShineShineJu (TsukimiyaAyu)》之銘言: : 獎金均為稅後,公告後不日發放 : 以上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CourtSport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ShineShineJu:我都說成這樣了你還維持原判,那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 10/21 10:18
ShineShineJu:很明顯的我只是問個問題,然後一堆人找我麻煩。 10/21 10:18
ShineShineJu:然後我一一回應,然後我就被水桶了。 10/21 10:18
ShineShineJu:你看我整篇的推文,我有哪一句哪一字是如他所說 10/21 10:19
ShineShineJu:是在找版友的麻煩? 沒有嘛... 10/21 10:19
ShineShineJu:我想上次就算了,這次我絕對會上訴到底!!! 10/21 10:20
ShineShineJu:我已上訴!! 10/21 10:59
RJJ:上述是您的權力,但是不經允許在組務板發言是被禁止的 10/21 12:07
ShineShineJu:可是在您的文章裡面推文的又不只我= =" 上面很多... 10/23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