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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你回答的跟我問的好像不一樣 你花了一大段在回應申訴人的問題 請注意組務的問題才是你必須、應該要回應的 ※ 引述《korking52013 (大將軍)》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中間恕刪] : : 請板主說明原文是否有違反板規之處 : : 另外,從公告裡我看不出來是違反哪條板規? : : 請立刻說明 : : 否則將依據 #1EZqaaXW (CourtBasebal) 公告處理 : 板工主張littlejohnny板友與其相關帳號永久水桶之原因如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11/25 14:22)
korking52013:本文沒違規阿 只是他開分身發文 11/25 15:37
korking52013:我裡面說的不正是會開此公告的原因嗎? 11/25 15:38
korking52013:盼明察 11/25 15:38
korking52013:就是分身被桶 又開littlejohnny這個帳號出來 11/25 15:43
korking52013:再根據過往紀錄所做出的判決 11/25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