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檢舉] 獅板板主失職~不理會群組長判決!!!
時間Wed Dec 7 15:39:21 2011
裁定:
okikuma 板主警告一次。未來三個月內若再被記警告,則依情形決定進一步的懲處
(拔除板主職務或以上)
說明:
檢舉人所提出之理由充份
雖然組務了解該上訴案於六月底提出後,直到八月底才結案
的確有可以造成板主容易遺漏的狀況
然此案因影響使用者權益甚大
故仍須追究板主的責任
同時組務亦在此為了判決執行不力,向檢舉人致歉
※ 引述《tung2008 (tung2008)》之銘言:
: ※ 引述《okikuma (今年的獅子有看頭!!)》之銘言:
: : 本案自6/25提出上訴之後
: : 由於群組長請長假
: : 至8/30才結案
: : 結案後至今本人並未注意到申訴結果已經出爐
: : 造成使用者困擾之處敬請見諒
: : 本案已於獅板公告依照群組長建議
: : 以減輕水桶一個月(水桶期間改為5個月)作為處置
: : 以上
: 1.此案六個月的水桶都已跑完,此時就算是給我免水桶的判決也毫無意義!!!
: 即使再後補公告~~也一樣毫無意義!!!
: 2.可以去觀看CourtSports我與群組長的申訴回應~~#1EMvvj4i (CourtSports)
: 群組長很不高興的認為~~我不應該催此案~~
: 而應該是由okikuma 板主來注意自己的上訴案,
: 而最後結果:卻是okikuma連自己的上訴已出來三個月~~都不知道!!
: 這實在讓人生氣! okikuma板主對群組長是極度的不尊重~~
: 3.前面就有說明: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
: 故不能以沒有注意到判決而來作為失職之理由~~
: 況且時間還超過三個月!!!
: 如果以後的板主都用此方式假裝沒看到,那對使用者會造成很大困擾!!
: 為了樹立以後的判例,以及給予板主的參考~~~~
: 請求小組長深思而做出適當的判決!!!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CourtSport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okikuma:本人理解並接受小組長處分,並會注意不再發生。謝謝 12/07 16:27
→ okikuma:不過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是否有什麼合適的通知機制 12/07 16:29
→ RJJ:有時候我注意到的話會私信通知。不過還是板主得自己多注意:( 12/07 23:10
推 TheDarkRoom:請問旁觀者能提點意見嘛? 12/09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