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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rusa 信箱] 作者: wpd (??) 標題: clywin123貼那篇的用意?? 時間: Sun Feb 12 02:08:55 2012 也許他誤解了什麼?? 我先來消毒XD 檢舉是每個棒球版使用者的公有權利吧 而要不要檢舉這個念頭 都是使用者自己考量的 我給他的信中就是表示 我的念頭並非一定要檢舉他不可 而是既然我被棒球板被水桶了 (以及客觀條件:courtbasebal有新小組長可供審理) 我就來申訴版動用我的檢舉權利好了 意即 如果我沒被水桶 那我就當這事算了 放棄檢舉了.... 喔對了 我應該有發到1999p幣給他作為車馬費耶 他收到的紅包信是不是也要一併貼出才完整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80.16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rusa (220.132.162.72), 時間: 02/12/2012 06: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