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arusa 信箱]
作者: wpd (??)
標題: clywin123貼那篇的用意??
時間: Sun Feb 12 02:08:55 2012
也許他誤解了什麼??
我先來消毒XD
檢舉是每個棒球版使用者的公有權利吧
而要不要檢舉這個念頭 都是使用者自己考量的
我給他的信中就是表示
我的念頭並非一定要檢舉他不可
而是既然我被棒球板被水桶了 (以及客觀條件:courtbasebal有新小組長可供審理)
我就來申訴版動用我的檢舉權利好了
意即
如果我沒被水桶
那我就當這事算了 放棄檢舉了....
喔對了 我應該有發到1999p幣給他作為車馬費耶
他收到的紅包信是不是也要一併貼出才完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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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arusa (220.132.162.72), 時間: 02/12/2012 06: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