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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u (^_^)
標題: Re: 申訴 判決太重
時間: Sat Mar 3 03:00:29 2012
※ 引述《korking52013 (大將軍)》之銘言:
: ※ 引述《adu (^_^)》之銘言:
: : 文章代碼(AID): #1FJyebxy (Baseball)
: : 噓 adu:FUCK困擾 版主您捅了我吧 幹幹幹幹幹幹幹你媽的困擾!!! 03/02 05:02
: : 國罵多句 加重 水桶60日
: : 我只有推一次,這是一句,並沒有國罵"多句"
: : 並且看清前後文,我並沒有引戰,單論一件事時發表己見
: : 我違反板規,該罰15天水桶
: : 但您的判決過重
: : 請重新評量 謝謝!
: 你好
: 過往國罵標準是一罪一罰
: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幹"就是15天
: 按造您這個案子來講 8*15=120天的水桶期
: 後來經板主群經過討論與評估 改成有上限制的國罵罰則
: 給予60日比起往例已經減輕很多了
: 盼明察
: korking52013
六、推噓文、發文內容勿涉及國罵、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暗喻字
眼亦同。
以上是我看到的板規
如果一個字一罰,就需要寫清楚
我的理解 一罪一罰 是我只講一句 沒有多篇文章或是連續推多行"幹"
所以我該得到15天水桶而不是60天
過往準則我不知道,因為我在板規沒看到
而且這是我第一次在板上罵髒話 因為那篇棒協自我降格
我針對棒協這件事而不是任何人罵
如果版主們仍堅持60天罰則
我當然也必然會繼續申訴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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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du (178.25.43.190), 時間: 03/07/2012 05: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