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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du 信箱] 作者: adu (^_^) 標題: Re: 申訴 判決太重 時間: Sat Mar 3 03:00:29 2012 ※ 引述《korking52013 (大將軍)》之銘言: : ※ 引述《adu (^_^)》之銘言: : : 文章代碼(AID): #1FJyebxy (Baseball) : : 噓 adu:FUCK困擾 版主您捅了我吧 幹幹幹幹幹幹幹你媽的困擾!!! 03/02 05:02 : : 國罵多句 加重 水桶60日 : : 我只有推一次,這是一句,並沒有國罵"多句" : : 並且看清前後文,我並沒有引戰,單論一件事時發表己見 : : 我違反板規,該罰15天水桶 : : 但您的判決過重 : : 請重新評量 謝謝! : 你好 : 過往國罵標準是一罪一罰 :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幹"就是15天 : 按造您這個案子來講 8*15=120天的水桶期 : 後來經板主群經過討論與評估 改成有上限制的國罵罰則 : 給予60日比起往例已經減輕很多了 : 盼明察 : korking52013 六、推噓文、發文內容勿涉及國罵、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暗喻字 眼亦同。 以上是我看到的板規 如果一個字一罰,就需要寫清楚 我的理解 一罪一罰 是我只講一句 沒有多篇文章或是連續推多行"幹" 所以我該得到15天水桶而不是60天 過往準則我不知道,因為我在板規沒看到 而且這是我第一次在板上罵髒話 因為那篇棒協自我降格 我針對棒協這件事而不是任何人罵 如果版主們仍堅持60天罰則 我當然也必然會繼續申訴 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8.25.43.19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du (178.25.43.190), 時間: 03/07/2012 05: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