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板主群合議後推派代表一人前來說明
在此之前請先暫停此次投票
※ 引述《s2101001 (多數決定嵐教文雅)》之銘言:
: 棒球板板規七:推噓文、發文可使用暱稱形容不特定球員、球隊、人物及團體、媒體,但
: 切勿以負面不雅之暱稱呈現之。(如以陰x形容陳偉殷)
: 但最近棒球板板主群卻將本來即是負面不雅之暱稱「嵐教」形容兄弟象教練許閔嵐透過投
: 票方式來決定是否將「嵐教」禁止並以不雅暱稱規範,企圖透過讓板友投票方式規避板規
: 七對「嵐教」之規範,在棒球板板規七中明舉殷x形容陳偉殷為例規範其為負面不雅之暱
: 稱,但「嵐教」一詞卻讓板友投票決定。難道殷帝為負面不雅,嵐教就正面高尚?同樣是
: 性器官之諧音,為何卻有如此判別差異?殷帝重重處理,但嵐教卻是長期開放,之前棒球
: 板已有板友陸續提出意見,但直至昨日棒球板出現系列文之後,板主群才正式發文回應面
: 對板友質疑。(另若「嵐教」通過,那目前棒球板已出現之「南教」或可能出現之「殷經」
: 等詞又該如何規範?難道也是投票?),甚至讓此次票選結果作為板主判罰的依據並且提出
: 之後不接受其他板友關於此案之意見,讓此次投票的多數決犧牲少數人甚至之後板友對此
: 案提出意見之權利,從上述可證明棒球板板主群長期嚴重瀆職且企圖帶頭違反牴觸規避棒
: 球板板規七之規範,故檢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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