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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ulycess 信箱] 作者: ELF007 (NOC) 標題: Re: 關於打「ㄧ」朗被水桶應屬不當 時間: Mon Oct 8 23:26:30 2012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注音文該禁,但是「ㄧ」並不是注音文 : 教育部國語字典的「一」寫作「ㄧ」,微軟新注音輸入法「ㄧ」和「一」並無區分 : 即可證明我的主張有理由 : 「一」與「ㄧ」的差別只在壹個是新細明體,壹個是標楷體 : 或許在電腦硬碟那堆010101有所差別,就在座各位所接收到的意思表示均為壹致 : 並沒有因為電腦深處的010101而產生差別 依目前現行電腦 有分為新細明體與標楷體 但新細明體中 此兩者在"一"與注音"ㄧ"顯示上面不同 可供辨識 : 至於板主認定「ㄧ」會引起鬧版 : 打「ㄧ」和別人鬧版並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 並不會因為打了「ㄧ」導致別人鬧版 : 退萬步言,即使打「ㄧ」會引起別人鬧版 : 基於自己責任原則,我並不需要謂別人的過錯(鬧版)而負起責任 : 再退萬步言,假使我需要為別人鬧版負責 : 版主處分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 禁注音文的本質在於使版友閱讀,保護板友閱讀的法益 : 但是「ㄧ」會不會使板友閱讀困難,假使不會,就不會侵害板友閱讀的法益 : 版主破壞壹個不會侵害板友閱讀的行為,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 至於認定「ㄧ」會不會侵害版友閱讀法益 : 認定權應在法官,不在版主,此乃三權分立的當然解釋 : 至於版主說打「ㄧ」會引起鬧版問題,上述已說明,自不贅述 : 版主之行政行為除應符合形式合法性外,尚應符合實質正當性 : 形式合法性部分乃「ㄧ」是否為注音 : 實質正當性部分乃版主處罰「ㄧ」符不符合公平正義 : 管見認為「ㄧ」不會影響他人 : 基於社會價值中立理論,不影響他人的行為均應受到保障 : 因此版主處罰「ㄧ」尚有值得商榷之餘地 板規已有明定禁止任何注音文 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漏洞影響板眾權益 鬧板板友有其罰則 而您的罰則是使用注音文 過去亦有類似判例 無心之過仍為過 本板已明確制定禁止使用任何注音文 因此板主依板規執行罰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166.1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lycess (218.174.254.55), 時間: 10/09/2012 16: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