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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本案退回 理由: 1.未符合標題格式 請見置底文,未符合格式的檢舉案件小組長一概不受理。 2.板主已回覆檢舉人,應不視為怠職 因為本案不受理,所以小組長還未去瞭解案件相關經過,但是根據檢舉人提供的 資料來看,板主已經有回覆檢舉要求了,這部份不應該被論定為怠職。 不過這部份的進階判斷,要等立案之後再來討論,畢竟也有可能是板主失職的情 況發生。因此這一段敘述就請當作是我的個人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62.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62452509.A.4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