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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Elephant版 板主帳號:Runken 簡述事由: #1O3LV-Q- (Elephants) [公告] 違規名單 我因下述推文被水桶400天 #1O3MW4pT → LondonHairs: 萌打線,萌總,萌基,萌花,萌恰,萌師兄 10/24 10:05 → LondonHairs: 沒有萌凱文跟萌子豪? 10/24 10:06 B-3 水桶十日 查 2016/08/19 水桶40日,達成累犯成就 水桶為 40*10=400日 查了Elephant版規 B、下列違規者,水桶10日 1.罵髒話者。 a.無意義消音者視同違規。 eg:X你娘、Fxxk。 2.人身攻擊者。 3.引戰、挑釁者。 我只是好奇原文為何沒有凱文跟子豪兩位球員而已 並無引戰、挑釁意思 且正常來說引戰、挑釁的話下面其他推文一定有人回罵等等 但我下面推文超級祥和 可見Elephants版友們也不認為引戰、挑釁 下面好幾個人推文都說萌 還有人影射本人ID萌 這樣和樂融融稱讚球員以及版友們互相稱讚 卻被Runken版主用有色眼光看待,並冠上莫須有罪名 且嚴重懷疑版主濫用權力,明知不到水桶標準 惡意讓本人在冠軍賽疲於申訴無法發文 Runken版主本次水桶行為有3大嚴重錯誤,顯示該員並不適任 1.本人無引戰、挑釁意思,根本不該水桶。 2.即使水桶,累犯加重毫無標準(未寫在版規中),B-3處份10天直接跳400天,完全莫名其妙。 3.我退文時間是10/24 10:06,版主卻發在Oct 24 08:38公告中(重新編輯方式),難道要 人一篇篇翻公告? 本人訴求: 希望Runken版主收回水桶,並公開發文向本人道歉。 檢附證據: #1O3MW4pT #1O3LV-Q- http://i.imgur.com/Fg2nMWO.jpg http://i.imgur.com/Y2RNvqA.jpg http://i.imgur.com/UuTJReb.jpg http://i.imgur.com/hzw0kyG.jpg 事件文章代碼(AID):#1O3MW4pT (Elephants) 判罰文章代碼(AID):#1O3LV-Q- (Elephan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13.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77286443.A.C08.html ※ 編輯: LondonHairs (114.136.113.104), 10/24/2016 13:24:27
LondonHairs : 報告小組長,已經與R版主溝通完畢 10/2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