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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板主裁定部分有效。 認定申訴人無違反板規 B-8 認定申訴人有違反板規 B-17,相關罰則仍屬有效。 應修改為水桶30天。 理由: 1. 請板主在接獲檢舉時儘速處理,勿造成積案 根據板主的板務處分公告 #1Oe55o-W 當中可以發現,該處分包括申訴人被認定 的違規推文,其範圍涉及多達十四篇文章,但組務認為,由於每則推文各異,應 視為不同個案,因此在申訴案的裁量時仍須將其分開來看。 建議在接獲檢舉或主動判斷時,應儘速處理,累積太多並不會帶來什麼好處。若 儘速處理,應不致產生多達十四篇的違規參考文章,也不會讓使用者產生閱讀上 的困擾。再者,這也不會讓使用者產生板主吃案的負面刻板印象。 本建議僅供板主群參考。 2. 建議板主援引 B-17 應更明確說明觸犯之條目細項 現行棒球板規 B-17 涵蓋的範圍相當廣,而且給予板主較大的裁量空間,但這也 容易引起使用者的質疑。因此建議板主群未來在援引該條板規進行處分時,應更 清楚說明。 以本案來看,組務認定申訴人之違規行為觸犯板規 B-17-5 5.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當然,根據過去相關案例來看,被認定引戰者多半是觸犯 B-17-5,但以本案相 關推文以及申訴人的溝通文來看,我會認為「惡意挑起爭端」是比較適合本案的 犯行描述。 本建議僅供板主群參考。 3. 重複推文應從寬認定 根據板規 B-8 的內容: 8. 一篇或多篇文章中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或使用推文娃娃 洗推噓文定義:24小時內同篇或多篇文章中 5個以上(包含5個)相同或相似推噓文。 但是轉播文中常常會有相似的無意義推文 (ex.爽、戰歌) 故在轉播文中只要跟轉播內容有關,則不算洗推噓文。 我認為「重複推文」或「推文娃娃」都在意圖造成使用者閱讀困擾,且懷有惡意 性的鬧板企圖,這確實應受相關規範制裁。此外,前者所謂的「重複推文」應該 是規範長句類型的推文,而非當中的字彙,也就是說,整句性質的推文較適用於 本條板規。 以本案來看,重複的部分是字彙,而申訴人整句推文也並非無意義,因此認定不 適用該條板規,應認定無違規。 4. 申訴人言論無客觀條件存在 申訴人在溝通文主張,其所使用之「內賊」一詞為「客觀陳述事實」,這部分認 定論述錯誤。因申訴人在文章中已有主觀意識存在,因此不認為有所謂客觀現實 存在。不過申訴人應已了解此段論述無理,所以申訴文中並無相同主張。 再者,申訴人認為自己使用「內賊」此一詞彙是「單純陳述事實」,並在溝通文 中對於自身使用內賊一詞認為是為了「表達意思而合理使用」,然而該詞彙用在 申訴人形容的隊伍並不正確。 根據下行連結,「內賊」是潛伏在內部竊取財物或機密的人: http://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內賊 以本案為例,中信兄弟球團並無竊取財物之事實,因此並非該詞彙可指涉之對象 ,所以申訴人使用該詞彙的行為並非陳述事實,自然也無合理使用之情事。所以 申訴人主張皆不合理。 發文時請選用適當的詞彙,若有轉注假借之使用,也請讓人能理解其指涉內容。 5. 申訴人的推文確實違規 就事論事。 根據上述理由2. ,組務認為申訴人違反板規 B-17 的部分應該更精確為 B-17-5 ,也就是「惡意引起爭端」,應該受到處分。 不過申訴人在溝通文與申訴文主張「無意挑起紛爭」,但從申訴人為了遂行自身 言論自由之滿足,而無自知之名了解其文字有不妥之處進而修改用字方式或觀念 ,這部分組務無法認同有所謂「鞭策」與「激勵」的用意。 所謂「鞭策」與「激勵」,應可使用較中性的詞彙,而非如申訴人的違規推文那 樣,充滿嘲諷性詞彙,就算申訴人愛深責切,但就事論事,用了不恰當的詞彙就 該受處分,因此組務無法認同申訴人「無意挑起紛爭」的辯解。 再者,從相關違規文當中可以發現,#1OdlDrxD #1Odl7f3Q #1Oe0ZgYc 三篇文章 與桃猿球團有關,但是申訴人在推文刻意強調中信兄弟球團,姑且不論其用意是 否懷有惡意鬧板之企圖,但相關推文明顯無意義,實屬不當。目前板規並未針對 無意義推文做處分,但仍建議申訴人未來可以再改進。 另外,申訴人多次使用「內賊」一詞,應也可適用板規 B-17-5 當中「負面詞彙 製造對立」,因為根據前述理由4. ,申訴人使用的「內賊」一詞有其負面價值 判斷,根據裁決公告文來看,申訴人已在九篇文章當中使用該詞彙,縱然相關文 章推文串也有他人推文造成對立情形,但是申訴人使用負面詞彙確實不應該。 6. 申訴人的過去案例僅為參考,並非判決依據 我會希望將每個案子當成個案來看待,不應該因為申訴人過去的言論而圈定其立 場,畢竟我們會希望這個社會給更生人更多幫助,而不是繼續製造社會問題。 但更生人必須要能對自己的錯誤進行反省啊。 回頭說到本案。 若需要適用過去案例,應綜合考量是否適用累犯條款,並將其裁定成惡意鬧板。 以本案來說,縱然申訴人過去有許多違規行為,但公告文已經說明申訴人目前並 非適用累犯條款,因此若考慮其過去行為而作為此案判斷依據,確實不當。 板主在溝通文中所謂「……參閱過往您的案例……無法相信為"無意挑起紛爭"」 ,我會抱持著正面態度來解讀,認為板主是為了回應申訴人「無意挑起紛爭」 這句話而回應的。板主在參考過去判決後,認為申訴人沒辦法即刻改判適用較輕 罰責,並非表示板主就是根據過去案例作為此次判決依據。 因此,板主該句自述無法證明其有申訴人認定「依過去慣例所形成的心證判定」 行為,申訴人申訴訴求因而不成立。 只是,本案狀況並無需參考申訴人過去言論,即可判斷申訴人本案違規行為屬實 ,因此申訴人無須對板主溝通文的論點過度強調,並用「妄自判決」刻意扭曲板 主之論述的,這部分的用字不是不恰當。 7.自由心證 所謂自由心證,可參考現行之訴訟法相關法規: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將「法院」二字代換成批踢踢板務或組務,則可理解板主群之判斷標準並非擁有 無限自由,仍有其限制。 請勿誤解板務人員。 最後,申訴人主張「該版主近來多次引用板規失當,他所執行的判決應全數取消 」應該只是氣話,不過近期棒球板狀況也不少,這邊也希望使用者能再多點包容 ,讓板務運作更順利。 -- 本案相關時間軸 ◎2017/02/09 07:58 #1OcGsrRi ┐ 申訴人 scimonster 部分推文被認定 09:29 #1OcIC58x │ 違反棒球板板規 B-8 10:16 #1OcItl2t │ 11:13 #1OcJjqpG │ 11:28 #1OcJxo03 ┘系列文 13:56 #1OcM6m5_ 14:17 #1OcMQ70H 14:46 #1OcMqvAI 15:42 #1OcNff-1 ◎2017/02/09 16:59 #1Od2ztmc 申訴人 scimonster 部分推文被認定 02/07 11:50 #1OcKGSBl 違反棒球板板規 B-17 02/09 19:19 #1OdlDrxD 02/11 19:13 #1Odl7f3Q 02/12 15:04 #1Oe0ZgYc ◎2017/02/12 20:13 板主 st900278 執行板務處分並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Oe55o-W (Baseball)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6901618.A.FA0.html │ └─────────────────────────────────────┘ ◎2017/02/13 23:36 申訴人 scimonster 提出溝通文 ┌─────────────────────────────────────┐ │ 文章代碼(AID): #1OeTAE8x (Baseball_BM) [ptt.cc] [溝通] Baseball板 st900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87000206.A.23B.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Oeamnai (Baseball_BM) [ptt.cc] Re: [溝通] Baseball板 s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87031345.A.92C.html │ └─────────────────────────────────────┘ 2017/02/14 19:14 溝通程序結束 ◎2017/02/19 22:35 申訴人 scimonster 提出申訴文 ┌─────────────────────────────────────┐ │ 文章代碼(AID): #1OgQqwGV (CourtBasebal) [ptt.cc] [申訴] Baseball-st90027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87514938.A.41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 本案於小組長層級審理完結,請勿任意回應本篇裁定內容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內於 CourtSports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6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87617140.A.F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