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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帳號:arashicool 簡述事由: 文章代碼(AID): #1QV-bH_6 (Baseball) 王維中FB 希望花蓮能夠再振作起來 台灣加油!花蓮加油! #謝謝我的隊友們跟我一起拍這支影片 #NC #DINOS #恐龍隊 → yang421: 台灣地震自己跑去南韓然後發文叫花蓮好好加油?我真的笑了 本人因這句推文被水桶理由為 17.惡意鬧板或引戰 5.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 端)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溝通過程中板主個人認為此推文是我個人用負面詞彙曲解事實同時惡意挑起爭端 卻又無法指明是用那個負面詞彙來曲解那個事實如何挑起爭端 請問台灣地震是負面辭彙還是我曲解的事實? 還是球員不在國內是負面辭彙還是我曲解的事實? 或是在臉書發文叫花蓮好好加油負面辭彙還是我曲解的事實? 不會是我真的笑了是負面詞彙同時曲解我自己的事實吧 怎麼看都是板主自己無限擴大自己的想像空間然後硬扣一個帽子給個水桶 並拿出板規 6.拿災難/死者開玩笑者/提供色情連結 永久水桶 做為威嚇 如果我的推文叫惡意鬧板或引戰 那應該是先桶發文的人再連桶我才對 然而先用惡意鬧板或引戰水桶已經夠牽強 事後又用拿災難或死者開玩笑可永桶做恐嚇實不可取 拿出條文卻無法說出我是如何拿災難或對死者開玩笑 而我本人更是根本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又是一個憑自己的想像就想入人於罪的手法 若真要說的話 我還覺得是板主刻意扭曲及自行擴大我推文的意思 惡意的想入我於水桶 原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1QWxXlth (Baseball) 溝通經過 文章代碼(AID):#1QXUKmmM (Baseball_BM) 文章代碼(AID):#1QXZ_iUK (Baseball_BM) 文章代碼(AID):#1QXmt7tt (Baseball_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5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519073694.A.E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