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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ren (QQ)》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NBA版主群水桶申訴 : 時間: Sat Jun 11 02:47:07 2011 : : 使用者您好: : : 關於此次水桶,首先由 nogoodlaugh 版主於5/30執行您的處分, : 在收到您的申訴信之後,arkod 版主與我 QQren 於5/31分別各回 : 了一封信給您,所以三位版主都認定您有引戰的情形。 : 我無法理解這段話的意思 是想模糊掉後面兩次不回信的原因嗎? : : 而就如同本版第58篇我的回信所說的,人身攻擊的水桶比較好界定 : ,大部分以此理由被懲處的使用者通常都有自知之明。但因為引戰 : 入桶的案例,通常使用者都會對於標準有較多的意見,最常發生的 : 情形就是認為自己言語無明顯惡意或引戰之意,但造成其他版友不 : 舒服或版主群一致認定有引戰之實,導致使用者堅持沒違規,版主 : 群卻認定有違規,而此次案例及是如此。 : : : 且過往類似案例極多,我們也維持統一的標準,所以對您做出此懲 : 處,此部分就如同回信之解釋,但您卻無法認同,所以版主群才會 : 不知道該再如何回覆您,因為我們認定您有違規的情形發生。 : 所謂的統一標準是指? 引戰之"實"又是指? 講來講去好像只有表明你們三位就是自由心證認為我違規耶 "實"到底在哪? 自由心證不能算實喔 而信件中也有提到多次 板主群的回覆一直在架空 沒回到重點 我詢問了三次 三次皆無回答 且罪名也一直在改變 這樣也能叫做"解釋"? : : 而既然小組長來信要求回覆『違反之版規』及『違規之推文』,我 : 就順便在此說明, : : -- : : 1. 推文時限為 5 秒,若連續推文五行以上請充實文章內容至可回文之狀態 : (Live 文不限) : -> 濫用推文系統 爭吵、離題、引戰、人身攻擊,具破壞看板秩序之實者 30天 DNP : : : : 文章代碼(AID): #1DtlWz_z (NBA) [ptt.cc] : : -- : : 懂嗎^_^? : → ZIDENS :我誠心建議你去買邏輯學和看完這兩篇文再來說話 05/27 09:41 : → ZIDENS :不會 我發這篇文是要釣BLA出來而已 05/27 09:42 : → ZIDENS :我覺得跟他戰跳針一下還滿好玩的 久了會膩 05/27 09:43 : → ZIDENS :你好聰明喔 這麼多人只有你發現我內容有問題>.< 05/27 09:44 : → ZIDENS :看來不是哈哈哈哈佛就是耶耶耶耶魯吧 05/27 09:44 : → ZIDENS :真的不要邏輯差又不看文就來亂回喔>.< 05/27 09:49 : → ZIDENS :你先去專研Q版主說什麼喔 最好是搭配翻譯機 05/27 09:57 : → ZIDENS :我有救濟回文的權力 可以把這些跳針推文刪除吧? 05/27 10:00 : → ZIDENS :某人快跳到銀河系中央去了 05/27 10:01 : : -- : : 推文中提到發這篇文主要是要釣其他版友出來而已,甚至還自己提到跟此版友戰 : 跳針很好玩,此部分已明顯違反版規且自己還表明有從事違反版規之實,且由推 : 文可以看出是由您起頭挑釁 BLABLA007 版友,造成他的不悅進而寫信向版主反 : 應檢舉,版主群認定後執行此處分。 : : : : 以上說明僅代表本人對此案例的解釋及看法 : : -- 所以還是和原本說的一樣嘛... 你們所認定的"爭吵" 和使用者維護自己文章的權利也衝突太大 模糊焦點很沒有意義 針對這點回答可以嗎? 我要求他看完文章理解狀況邏輯通順再來做出回應不行? 不行? 不行? 離題→不適用 引戰→人家自己跑來亂就叫我引戰? 那先訂個版規禁止所有激進派吧 所以"沒有維護自己文章的權利"這點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要回應 是要等到NBA封館才要回應嗎? 這樣持續架空的回答實在很無意義 是叫你解釋"為什麼違規" 不是叫你無限制的重複回答"我們覺得違規" 自己表明違規之實部分我已經向小組長解釋過了 單看一句當然會這樣覺得 這很明顯是斷章取義 奇怪 你們版主群不是最愛"經由上下句判斷,認為這句話有違規" 怎麼發現我故意諷刺反而就不判斷上下句了? 常常在做的事情突然就忘記了? 太誇張了吧? 且真的要講挑釁的話 bla版友先跑來說 你這篇根本不知所云在跳針 呃 先挑釁???你確定要拿這點來說??? 我文章可是打從一開始就沒針對他喔 挑釁什麼了? 還是他那樣是口氣平和 我就是挑釁? 又 你們不是從不管"挑釁者誰先誰後"都一律處分嗎? 怎麼現在又開始拿來講了? 板主立場會不會變動的太快 你們才上任不到一季耶 又 最後那句造成他的不悅是哪招.... 同理 阿扣的公告文也常常造成大眾的不悅 看來他也該進桶了 我有附上其他人的說法 大家一致認為是bla有問題 請問我今天是在nba版推文發文還是做服務業啊? 人家無理取鬧我還要賠笑臉? 他就是跳針事實我還不能說? 你們三位講不出東西的"實" 和人家論述陷入泥沼的"實" 我不認為只有你們可以講"實"其他人不能講 更別提拖了半個月你們還講不出是什麼"實" 而我只花了五分鐘就能指出他是在跳針 版主群是不是該考慮給所有推文者時薪98↑呀? 推個文還要陪笑臉不能罵人 有客訴(無理取鬧)只能找經理(版主) 小員工(使用者)不能直接回應客訴(無理取鬧) NBA板到底是公眾看板還是一間未上市公司呢? 會不會太自命清高了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42.138 ※ 編輯: ZIDENS 來自: 118.161.42.138 (06/11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