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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本版#1E0RS_Kv 從我第一封信開始 已經經過一個月 但熱火版版主似乎仍然沒有任何處理的意思 (組務似乎有所誤會 我上次在這裡檢舉 是經過"十幾天" 並非兩天而已) 一個月不處理版務 一般說來應該已經到怠職的狀況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