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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裁定: : 2. I板主應對未有確定事實的分身ID查證申請 : 向包括f板友在內的幾位使用者 : 於該板致歉並置底至少72小時 : 說明: : 2. 該申請許多基本資料即已不符申請要件 : 加上小組長當時未予細察、事後處理拖延 : 以致衍生諸多困擾 : 但I板主該申請確實有未經充分查證之處 : 且造成使用者(在未確認是否真為分身下,應假定至少有三位使用者)困擾 : 應於該板以板主身份公告並致歉 : 道歉內容請「務必」以「道歉」為主軸 : 「切莫」帶有或明或暗之其他指涉 : 若經組務認定有上述情事 : 組務將要求修正直至完成為止 對I板主明快張貼道歉公告予以肯定 但尚未符合上述要求 A. 關於該文第一部份最後一句 即「並希望若日後...暫停查詢期」與前述要求無關 該因素亦不應作為輕率使用分身ID查詢申請的開脫之詞 換句話說 依照現有證據來看 該申請根本不應該提出、小組長也根本不應該轉送帳號部 該行應全行刪除 B. 該文第二部份第三行 只是把對該使用者的指控以不指名道姓的方式換了一句話重新指控 請I板主誠懇一點 全行刪除 C. 第三部分 根本不是同一系列的裁定 其中 「群組長已經發現版上有使用者意圖以申訴工具進行報復版友之手段 此情況小弟之前已經於版上提過 請各位不要犯 同之前所述見其違規請檢舉 若意圖採用申訴工具進行版面破壞者將依群組長賦予之版主權限加重處分」 更是藉群組長之名行對使用者申訴權益恐嚇之實 這一部份除了必須全部刪除 並應於道歉文中 加上為此恐嚇行為道歉的文字 D. 以上三項請即改善 原判決文中置底72小時之要求 將於我認定該文內容無誤後 以最後修文時間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