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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版主容我跳出來為自己發聲。 首先,從水桶的理由與原因一跳再跳, 不難看出o版主有明顯想將我水桶的「意圖」(也多次提及「個人主觀」)。 1 先以不合理的比較表 (SBL的數據跟NBA怎麼比?) "隨便"亂比 就判定 陳信安 > 林書豪, 從中我只感覺到WestismyDad 戲謔的態度. 台籃版充斥著所謂的”隨便亂比”,也不見您o版主出來矯正風氣。 林在NBA連續幾場打出好成績, 系列文中還是有人說陳(最多到ABA)比林強。 竟然有球迷覺得陳較強,那我就幫他們列出來,這樣有何不對? 與其說我戲謔,不如說我反諷! 2 不合理的"隨便"亂比之後, 最後一段就胡亂地牽拖, 引戰意味十足. 這是胡亂牽拖? 我藉版上那些盲目球迷說的話, 帶出自認台灣籃球不如人的原因: 「下至球迷上至籃協,都只會為輸球找些不是理由的理由,卻不去檢討輸球的主因。」 如果看不出這層涵義也沒關係, 畢竟每個人領悟力都不一樣。 但明明是引述「系列文所出現的話」也要被”主觀”認定為引戰, 那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該說的都說了,接下來請m版主明察,謝謝。 -- 再幫o版主引用的原文補充一下: ”應該很多人想問,” 人家林書豪都已經站在世界之頂被球迷大喊MVP快要上太空了, 既然陳信安完勝那為什麼還待在台灣殺豬公? 嗯這系列甚至整個台籃板: 唉~都是籃協啦!都是語言不通啦!心理素質啦!信安在美國出生的話也可以啦! 不要刻意漏掉一些段落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0.94 ※ 編輯: WestismyDad 來自: 114.45.40.94 (02/11 21:13)
mousepad:#1DpMfRCP (CourtBasketB)即起廢止,以利案件處理發言秩 02/13 01:51
mousepad:序。本篇於廢止前即已張貼,視為有效。(但尚未詳讀) 02/13 01:55
mousepad:更正:應為#1DpMfRCP (CourtBasketB)「第四條」廢止。 02/13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