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fred:請問joh,板主後來有給你回覆了嗎? 04/04 23:08
推 Alfred:若無,請再寄信給板主請他依群組規定處理第一階段申訴。 04/04 23:10
→ Alfred:如板主仍然未在72小時內回覆,再來此處回報。謝謝。 04/04 23:10
→ joh:目前已經是第四天 無回覆 04/05 20:45
→ joh:今天已經寄出 那我是要等到禮拜天? 04/05 20:47
推 Alfred:以你的寄出時間為準算72小時沒有回覆就可以來回報。 04/06 01:36
→ joh:I see 04/06 19:18
→ joh:有回信 但回覆內容實在是"..." 小組長需要我轉記嗎? 04/07 20:53
推 Alfred:不需要特別寄給我,但請自行決定是否要在板務層級結案之後 04/07 20:56
→ Alfred:申訴至組務層級,若要,請依本板置底申訴規則進行。 04/07 20:56
→ joh:那我必須重發申訴文嗎? 我個人認為對方無誠意 04/07 20:57
→ joh:我決定啟動組務申訴了 放棄第一階段的溝通。 04/07 21:04
推 Alfred:請注意「板務層級結案」這個條件,我必須能從你提的資料裡 04/07 21:08
→ Alfred:判斷出這件事情,這不是你單方面可以放棄的,請確實跟板主 04/07 21:09
→ Alfred:確認他已經結案不會改判,謝謝。 04/07 21:09
→ Alfred:申訴文不必重發,但若依據板主回覆的內容有補充或修改的必 04/07 21:11
→ Alfred:要,可以編輯這篇文章,或以repost這篇的方式重寫一篇。 04/07 21:12
→ joh:恩...那萬一他再託到水桶期間的一半那怎麼辦? 04/07 21:12
→ Alfred:另外也請依照置底的格式修改一下證據的文章標題,可以參考 04/07 21:12
→ joh:我是很怕他愛理不理的態度 連回信也要5天 04/07 21:13
→ Alfred:前面的案例,應該就懂我在說什麼。 04/07 21:13
→ joh:瞭解 只是文章我都是用轉寄 因為我蠻怕邊即到造成證據失效 04/07 21:13
→ Alfred:目前的原則是給板主72小時回信。如果你能在給他的信裡說明 04/07 21:14
→ Alfred:1.請他確認板主這邊已經結案。2.如果他三天沒回信請直接到 04/07 21:16
→ Alfred:這個板來進行答辯,那我之後就可以加快處理的進度。 04/07 21:16
→ joh:我瞭解小組長的意思 那就等吧 辛苦你了Orz 04/07 21:17
→ Alfred:改文章標題請用大寫T,置底文有寫了。 04/07 21:17
※ 編輯: joh 來自: 111.250.154.77 (04/10 20:23)
→ joh:已經更新完畢 敬請小組長審理 04/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