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oomilk:不知我可發言? 05/31 02:05
推 qoomilk:因為我訴求的點並"不完全"是標準不一致 05/31 02:11
→ qoomilk:還有已經標準不一的警告處分後 再次拿出來二審判水桶 05/31 02:13
→ qoomilk:以上可見熱線 況且板主表示yisdl案尚在處理中我也無法接受 05/31 02:13
→ qoomilk:因為當時我的檢舉信是在我被水桶10年之前 05/31 02:14
→ qoomilk:無道理有空處理一群水桶(還有+我二審水桶10年) 05/31 02:15
→ qoomilk:而刻意避開板友yisdl另外處理(況且也有發公告而不一起? 05/31 02:16
推 qoomilk:我只要是要說我的訴求不只是標準不一致 還有二審這個 05/31 02:21
→ qoomilk:不過我接受Alfred文章所說 頂多就再24小時過後我願意稍候 05/31 02:22
推 qoomilk:我看到判決了............ 05/31 02:36
→ qoomilk:經多位指出言語攻擊,經溝通勸導後有意收斂,予以警告 05/31 02:36
→ qoomilk:人身攻擊還可以有勸導......勸導完也就只是警告 05/31 02:37
→ qoomilk:而我不但沒有勸導 而且我也沒有再犯 我的就變成挑撥水桶 05/31 02:38
→ qoomilk:我的不但被二審 而且還是以挑撥名義...他這樣不是更挑撥? 05/31 02:39
→ Alfred:請申訴人不要在未經要求的情況下發言,你被水桶會很麻煩。 05/31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