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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gei板主來信表示yisdl案亦已結案。 由於Lakers板未設板規, 依照#1FHd-gsf (CourtBasketB)揭示的審理原則, 「未有明文板規的看板,板主如遇申訴, 則必須冒自己認定的合理性與小組長認定不同的風險, 若小組長認為不合理的處分,將直接予以推翻。」 因此請laigei板主將處分qoomilk、umdm及yisdl之公告 全數轉錄(ctrl+x,勿編輯)至本板作為證據, 並至本板說明底下幾件事情: 1.qoomilk的水桶處分理由為何? 為何在警告後又升級為十年的水桶? 2.umdm與yisdl的處分理由, 其與qoomilk案是否依照同一處理原則處理? 請簡單說明該處理原則的具體內容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5.165.60
Alfred:與 #1FoAn6uo (CourtBasketB) 合併審理。 06/02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