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JS :滿中肯的一篇09/23 12:57
推 auron4041 :這種人說在多都沒用0.0 太過分的時候水桶就對了09/23 12:57
推 MOJS :推這個09/23 12:58
推 MOJS :"不尊重看板發文默契 & 不成文規定,雖沒違反版規卻09/23 12:58
推 MOJS :不滿" 講了也不改善不知道在想什麼09/23 12:58
顯然對這種明確的討論他板板務的行為並無限制之意。
至於所謂「籃球群組內的公眾人物」一說,
本站設有PttHistory看板,
根據該板置底規則,各群組及各看板之歷史均可在該板發表、紀錄。
因此組務認為並不構成在NBAEasyChat板討論他板水桶判決的合理理由。
: 該板討論他板事務的風氣
: 板主仍應進行一定的管制
: 若該板著重於討論他板事務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 小組長有權對板主失職部分進行懲處
: 但應以屆時的具體失職事項懲處
: 我自己認為,有進行了一定的管制,也沒有著重於討論他板事務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 如果小組長認為我失職,請懲處。
組務至今沒有看到任何管制的具體內容,請「舉例」說明。
至於衝突的部分,組務認為確實存在緊張關係,
例如Lakers板有一些公告下的推文,
以及NBAEasyChat板一些討論「北韓板」板務的推文,
使用者已經很明顯是在意識到對方看板言論的情形下出現互相攻擊的情形,
之前的pursue2申訴案,需要兩板板主出面直接溝通的情形,
也顯示兩板使用者間對彼此的言論已有相當程度的敵意。
但既然尚未發展成大規模的鬧板事件,
在考量板主的失職程度時會將這一點納入考量。
但最重要的是,組務認為「一定程度的管制」還是要有具體的管制內容,
訂板規也好,公告制止也好,水桶或劣文處分也好,
若一年間從來不曾進行任何管制,那麼這是沒有管制,而非一定程度的管制。
請舉具體例證說明到底M板主對討論他板板務進行了什麼樣的管制。
若無法提出證據,組務將認定為沒有進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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