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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版主須解除劣文 首先先講一些版主應注意的重點 ==== 由於馬刺板目前沒有明文板規, 就這類案件,小組長將會進行實質上的重新審理, 即完全以小組長的標準去審查板主的處分是否「合理」, 換句話說未有明文板規的看板,板主如遇申訴, 則必須冒自己認定的合理性與小組長認定不同的風險, 若小組長認為不合理的處分,將直接予以"推翻"。 ==== 組規已明文規定,版主應制定板規,並非無理由的劣退,所以請版主取消劣文 --- 劣文之處分「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 小組長 joh -- 本案已結案 不服請上訴至CourtSports板 -- To hurryken : .................現在都流行吐嘈小組長就對啦 ★hurryken 大概吧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0.135 ※ 編輯: joh 來自: 61.230.80.135 (06/1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