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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takuminauki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basketballTW/nelscan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劣文一篇 申訴人之訴求:取消劣文 申訴之理由: 劣退沒公告只退回文章說違反規則 5.本版討論禁止明顯偏離主題或挑釁版友,如有此類情形造成雙方筆戰。 鬧事者視情結 ,輕者刪文警告,重者劣退並視情節水桶7天至30天,累犯者將加重處分,情節過於嚴重 時可處以永久水桶。 但另一個版主給我的文章警告(這個有公告)。#1HysYJw2 寫信問nelscan 他還說這是版主們討論的結果 但另一個版主卻給我警告,明顯與他的說法不符 可見這是他故意的判決與推託之詞 與另一版主水球之後發現的確是nelscan自己主張的行為 ★acln0816 他有劣退??? 我以為他只是刪文而已 因為推文歪了 [07/29/2013 10:59: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00.112 ※ 編輯: takuminauki 來自: 1.170.125.194 (07/2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