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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oomilk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您好,有關判決部分 時間: Mon Nov 24 14:21:33 2014 ※ 引述《qoomilk (狐狸尾巴)》之銘言: : 所以說我釣魚引戰這點太自由心證了,標準一直浮動就算了, : 我能接受一次被罰兩隻(雖然我不覺得是我起頭想戰), : 但隨便扣上之前案例一次罰4次我覺得說不過去。 : thx~ 並非隨便扣上 可參考公告第二篇kunda的判例 他之前一次違規是與另一隊球迷的爭執 所以這次的爭吵對他來說是新議題 然而你與另兩人之前一次同樣是圍繞於火箭迷以及林迷之間的爭執 視為被處罰過的舊議題再犯 畢竟板規的處理就是希望違反者能記取上次的教訓 不要再犯 這次同樣再犯所以就不採納減刑條例了 至於Rivera與IBIZA的言論是否有違反板規之處 今晚會在詳細審視一次 若有變更會於原公告文中補上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11.16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oomilk (163.25.95.235), 12/01/2014 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