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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VVizZ/WizZ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板板主Hijikata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180天(第二次改判) 申訴人之訴求: 1.撤銷本人水桶 備位請求 2.撤銷水桶180天,請組務逕行重為正確判罰 3.Hijikata枉法恣意增加刑度之日數,侵害本人發言權甚鉅 應做為其停權日數以示警懲。 申訴之理由: 1.針對先位訴求部分本人仍主張無違規,如未獲平反,將繼續上訴,事實及理由俱如 前案,不再複述。 2.前揭申訴案件經組務審理之後,判決[文章代碼(AID): #1MwCsH_N (CourtBasketB)] 內容針對刑度部分發回版主重新認定,詎料Hijikata依然故我,不但違背判決意旨 甚至還加重本人刑度至180天[文章代碼(AID): #1MwaiC16 (NBA)](更1審判決如證據 1)。 3.前次申訴時因本人做無罪抗辯,故懶得對H版主刑度亂算一事做爭執,今天一併說明 其枉法謬誤之處,觀諸籃球版版規,累犯之計算於附則[罰則]中有明確規範如下: ============================================================================= 附則 ※一、罰則※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個月,四犯者水桶四個月,五犯者水桶半年,   依次累加,五犯以上者,每增一次則以水桶半年計,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   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任何板友之違規,扣除進桶時間外,每三個月內無違規之情事,則違規可消去乙次。 (例:某板友於2013/1/1因違規進桶一週,倘若於1/8出桶後三個月皆無違規,則可自 動消去乙次違規。) (註: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罰責,板主有權不採納。)   Live文、置底閒聊區得以從寬認定,但行為嚴重者應以辦理之,以質和量判定. ============================================================================== 依照VVizZ於2016/1/6第一次被判罰時就已經明顯枉法[文章代碼(AID): #1MZPnogT (N BA)](如證據2)本人上一次受判已經是2013年的事[文章代碼(AID): #1GuowBX_ (NBA)] 違規記錄應依版規自動消去為0,是故該次(2016/1/6)之違規應視同初犯,應予警告而 已,結果莫名其妙被認定特殊情況加重桶了一個月,而且判決理由根本亂寫一通,2+1 =3的論述可說毫無根據,那個2哪來的?H版主並無於判決理由中說明。 4.那時懶得計較,結果他變本加厲,以當初違法判決做為第二次違法判決基礎,在本人 服刑期滿(2016/2/6)之後,以WizZ在2/20之推文發言認定為累犯,加計之前VVizZ枉法 錯判的3點變成3+1=4點,判決水桶120天,情節已非常嚴重,在組務發回之後居然又濫 行解釋版規,在違規事實(雖然本人並不承認)同一下,再把WizZ認定為特殊情況又加1 點,變成3+2=5點,水桶180天,試問有人這樣玩法的嗎?版規是可以由版主任意無限制 擴張範圍的嗎?認定特殊情況可以不附理由或他案判例,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5.綜上,某H版主恣意亂判情節重大,判決充滿瑕疵又無論理過程,引證過時判決任意加 重刑度,早就不適任版主,在此籲請組務本著理性自為判決不要再發回了,浪費時間 跟這種人周旋就是浪費生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58232232.A.0C6.html ※ 編輯: VVizZ (114.44.9.150), 03/18/2016 00: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