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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H板主NPC回信內容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0:53:47 2016 ─────────────────────────────────────── 公告已詳述違規原因 若你認為該ID反串 應整理相關言論與反串記錄 寄給板主群進行判定 而不是自行於板上進行針對性提及球迷 違反板規3-12的推文 ※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請問一下為何可以水桶我150天 : 還是說LBJ23反串就可以,我講事實就不行? : 你判決幾乎都大小眼,連我這種都莫名其妙可以水桶你說沒有公報私仇我不相信 : 但是申訴板說要先跟你申訴,我先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 用的法條太牽強了 : LBJ23就反串詹迷的科迷,我證據文章都還在板上 : 他反串我不討論他難道我討論我們詹迷就是應該平白無辜被罵嗎? : 懇請釋疑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1:23:27 2016 ─────────────────────────────────────── ※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拜託我之前都發一篇文證實了 找一下有很困難嗎 : 這樣我是針對什麼球迷 : 我是針對反串這個行為又不是人 : 你哪次有處理過 : 還不是就詹酸一個舉球一個殺球 : 一回應澄清就水桶我 : 拜託可以公正一點嗎 你有時間發文 為何不來信檢舉提供相關事證 供板主進行審理? 公告判例已說明相當清楚 以上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1:34:57 2016 ─────────────────────────────────────── ※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何況你寫這個清楚在哪我實在看不懂 : 1.我陳述事實 : 2.我下面那句酸酸有針對誰? : 你這兩點都沒有辦法推翻 只能說一句我沒檢舉 : 阿不就都你講了算 : 板規應該不是你說了就算吧? 請詳閱板規 還有其中的3-12板規 以及公告判例..... 提及球迷或板友的推文 累積一定數量即違反板規 無法接受判決請向上申訴 -- 期待就像JUMP一樣 一直罵卻又一直想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70232326.A.F6C.html
kyo90637 : 不只不回應我的疑問 有些還湊數的 1.164.1.46 08/03 22:00
kyo90637 : 這種判決方式根本只是依喜好而已 1.164.1.46 08/0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