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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維持原判 判決說明: 案主在原文自陳「我其實沒看過90年代的比賽」,卻對所謂90年代多有描述,並指陳 「現在的球星」之不是,可證案主為刻意貴古賤今,另考慮當時看板狀態,組務認定 案主刻意藉由此文參與鬧板,維持退文原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2.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86116995.A.0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