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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還是強調 ”此推文是否違規”及”處分是否洽當” 「板主強調此次違規是離題及引戰」 1.推文內容回復的意思是為 “除了出腳的動作外守不住GA”,應無離題 2.並未有任何加油添醋、攻擊性或是情緒性字眼來敘述既定已發生之事實 若這樣為引戰,實則寫者無心看者有意 另外補充,本人認為”引戰”及”離題”等太過依賴板主主觀判斷甚至好惡 來決定是否水桶絕對是惡法。只有軟硬限制…等, 才是能夠真正客觀的處理爭議事項。 目前看板會有這麼多爭議就是太多主觀認定的空間(即為自由心證) 「單一文章經退文後仍累計文內其他違規次數」 本人認為去翻出過去的零星判決案例,對此案並無幫助 舉出那些案例,只能代表”板主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處理以往的行事經驗原則並不能代表就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真正該討論的是 “單一文章經退文後仍累計文內其他違規次數” 即為 根據已經判決不合格的劣退文,再去挑此內文額外的違規項目來累計罰責 是否違反一罪不二罰的原則? 這樣處置是否洽當? 再者NBA板規並無此項,若需修正也應不溯及既往 至於namie回應板面會怎樣,該如何管板,這些都言之過遠,無限上綱 "每則推文單獨裁罰" 與 "在已經劣退的文章再去累計內文違規次數" 更是全然不同的兩件事情,這樣的說詞是比喻失宜 以上陳述,再煩請定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44.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511253564.A.21A.html ※ 編輯: victor21835 (60.250.144.174), 11/22/2017 18:17:34 ※ 編輯: victor21835 (60.250.144.174), 11/22/2017 18:18:18 ※ 編輯: victor21835 (60.250.144.174), 11/22/2017 18: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