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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k1230588 (恆秋) 標題: Re: 執法問題 時間: Thu Mar 22 19:22:04 2018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銘言: : 版主您好 檢舉人是檢舉預設立場,而您判挑 : 釁,而我申訴後居然還要等檢舉人再次回覆 : 是什麼情形? 再來,您通知他後,他現在才 : 在檢舉區補上檢舉挑釁,這又是什麼情形? : 真的令人納悶,難道可以先水桶再檢舉? 這 : 也太奇妙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503. 因為我看錯版規了 以為那也是2-12 在此致歉 另外我並沒有通知他補檢舉 回信僅有說明未達標準部份而已 jerry版友若有需要我會再補上改判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5.206.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rry83688 (114.26.177.63), 03/27/2018 13: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