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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k1230588 (恆秋)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Mon Mar 26 21:42:40 2018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銘言: : 在這篇文章可以看到檢舉人和許多版友一起 : 反駁前面推文不當的版友,但並不代表檢舉 : 人就是詹迷,我會用不可描述,就是不想把 : 他冠上特定立場,畢竟我覺得立場這種東西 : 要因地因時制宜,我們在不同情況下都會有 : 所斟酌做出調整,不可能一套招式走天下, : 所以我覺得直接判定他這樣就是詹迷才是針 : 對本人不敬,他只是和其他版友針對不當發 : 言就事論事,並不能斷然指出他就是某隊迷 : ,不可描述實在因為出於不想替當事預設立 : 場才會如此述說,並沒有貶意,更沒有挑釁 : 意味,如果一定要說立場的話,在這樣脈絡 : 下,我會說當事人應該是和那群一起反駁不 : 當言論的立場一樣,儘此而已,沒有其他意 : 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503. 我上一封提及的內容是 不可描述 和不想冠上特定立場 沒有直接關係 因為沒有這個用法 用更簡單一點的講法就是 為了不想冠上特定立場的理由 使用"不可描述的那一群" 過於牽強 你這封信和上一封講的內容完全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5.206.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rry83688 (114.26.187.204), 04/01/2018 23: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