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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lcscs 信箱] 作者: sckennytang (凱尼) 標題: Re: 檢舉信 時間: Tue Feb 19 20:32:08 2019 ※ 引述《wlcscs (羽仔)》之銘言: : 請問為什麼認為namie810303未達標準呢,還是他是板主享有特別發言權? : 就算認為他上一篇言論未達引戰也直接有在水桶文下方直接點名我的挑釁發言吧。 : 挑釁版友水桶水喝飽飽難道未達引戰? 未達引戰 n板友的言論原則上還是沒超過主題,在你的水桶文裡面說你被水桶,板務實在不知道 要怎樣判罰。 以上,檢舉信標準若無特殊理由,不再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09.6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lcscs (110.50.147.45), 02/20/2019 0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