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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申訴人應以轉錄(ctrl+x)之方式檢附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a.板主的處分公告 b.與板主間之申訴往來信件 c.被處分之文章內容,如已被刪除者得請求板主自資源回收桶內轉錄 d.其他經小組長要求提出之證據資料,申訴人無法自行提出者, 小組長得要求板主協助提出。 轉錄完成後,應變更其標題使與申訴文一致,並將前方之[申訴]改為[證據]。 變更標題之方式為大寫T,請切勿使用大寫E編輯。 2.3 前揭以轉錄方式檢附之證據不得編輯,一經編輯即失證據效力。 惟如有特殊情形,小組長得例外認可未以前揭方式提出之資料為證據。 根據上訴規則 請先將與版主溝通之站內信轉錄至申訴看板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42.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559383420.A.2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