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2_Bas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判決結果: 不予受理 一、此案版主已更正判決,後續並非申訴版受理之業務。 二、申訴者與版主往來之信件並非公開場合,無法證明JL版主因個人好惡進行水桶判決 ,且版主經過申訴者申訴後,已取消判決,若有個人好惡之因素,JL版主可以不 予理會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73.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610287631.A.58D.html
JL46 : 請示小組長,判決文可否轉貼勇士板 114.36.127.244 01/10 22:08
qazwsx879345: 可,但請嚴加管理,勿造成過多爭端106.105.173.102 01/10 22:24
JL46 : 感謝小組長同意,也謝謝您的指教~:) 114.36.127.244 01/10 22:28
NTUisgood : 謝謝,可以接受判決。惟這類未具充 101.10.28.96 01/11 00:25
NTUisgood : 分理由的水桶,仍需經申訴才能撤回 101.10.28.96 01/11 00:25
NTUisgood : ,處理期間仍造成我的不便,故仍陳 101.10.28.96 01/11 00:25
NTUisgood : 請小組長督促JL46應秉公處理版務, 101.10.28.96 01/11 00:26
NTUisgood : 避免再度發生。 101.10.28.96 01/11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