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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pad:我看不懂妳要申訴的是哪個部份... 08/07 03:45
抱歉我沒說清楚 簡單來說 1.原文是因為發了一篇 "王建民被打全壘打"才被水桶 同場比賽的另一篇全壘打文 #1EEPfdKG (Baseball) 完全沒這個問題(事實上全壘打文在Baseball是合法的) 不知道korking52013板主是否有針對特定球迷來處分 我承認我是反王建民的球迷,但是這裡是棒球板而不是王建民板 2.就算要處分,也不該水桶60日 棒球板板規初犯就是警告or水桶15~30日 板規 ==============================================================================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 ============================================================================== 我之前完全沒被警告或是水桶過 且RJJ小組長也在之#1EEkSnIa (CourtBasebal)裡判定我沒惡意鬧板 如果判60日,korking52013板主是不是違反了板規? 大概就是這樣 希望群組長看得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5.238 ※ 編輯: Qmmmmmmm 來自: 114.45.185.238 (08/07 04:49)
mousepad:前一篇中提及RJJ小組長裁定你的申訴無效後, k板主才將水 08/07 11:19
mousepad:桶從30天追加到60天, 是這個意思嗎? 08/07 11:19
Qmmmmmmm:不是,原判決就是60日 我要申訴的第二點就是這部分 08/07 18:29
Qmmmmmmm:60日的判決沒有任何根據 08/07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