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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ckland 信箱] 作者: yangmie (楊咩) 標題: Re: 申訴&請板主說明水桶理由 時間: Thu Sep 24 21:31:17 2015 您好, 這邊認定您短時間發的兩篇文章都沒有實質要討論的內容, 認定為灌水文, 所以水桶處理, 謝謝 ※ 引述《Lackland (拉克蘭)》之銘言: : 請台籃板板主說明本人遭水桶60日之板規依據及理由 : 本人並不認為公告之該二篇文章有違反板規情事 : 請版主回應 感謝 : 此信將成為向上申訴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94.1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ckland (210.69.49.34), 10/02/2015 0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