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luma : 你的打臉有點好笑XD 到現在還在刻意 189.52.165.134 08/13 18:15
→ kuluma : 省略,都貼google的搜尋紀錄證明那 189.52.165.134 08/13 18:17
→ kuluma : 是中國網站的問題,至於原文有沒有 189.52.165.134 08/13 18:17
→ kuluma : 改過我就不知道了,當初我就是依 189.52.165.134 08/13 18:18
→ kuluma : NBA板規建議,中國網站給的原文網 189.52.165.134 08/13 18:18
→ kuluma : 址,太陽迷要反駁或是澄清那是你們 189.52.165.134 08/13 18:19
→ kuluma : ^貼在文章中 189.52.165.134 08/13 18:19
→ kuluma : 的自由,但是不要找錯人ok? 189.52.165.134 08/13 18:20
→ kuluma : 兩篇都貼google搜尋記錄還有原文給 189.52.165.134 08/13 18:21
→ kuluma : 群組長看了,你就別再跳針什麼刻意 189.52.165.134 08/13 18:21
→ kuluma : 省略關鍵字還是扭曲資訊到別人身上 189.52.165.134 08/13 18:22
→ kuluma : 了,冤有頭債有主,麻煩找中國網站~ 189.52.165.134 08/13 18:23
實在很同情一個滿口「打臉」、「跳針」的人,在他設想中社會中的人跟人相處似乎
只有這樣的互動可能。
讓我告訴你我為什麼要回覆這一篇。
第一,讓你不要跟 Hijikata 一樣。請你搞清楚。你的文章被刪除,以及你被水桶這
件事情與我無關。 Hijikata 並沒有受理我的檢舉,我所檢舉的跟他對你懲處的事由、
事證都不同。你以自己文章被刪除和自己被水桶的部分跑來我的案子下喊冤,是跑錯
棚。想證明自己被冤枉,請尊重運動群組申訴程序,出去左轉 CourtBasketB 謝謝。
第二,我對於跟你扯皮沒有興趣。我只想問你,你轉貼出來的譯文、引用的推特,你
有沒有比對過是否資訊錯誤?如果沒有,或如果你比對過了以後出來的還是錯誤的資
訊,錯誤的扭曲事實結論(誰打臉誰,誰婊誰這類的),那麼回應你的轉貼的錯誤資訊
跟錯誤結論何錯之有?
讓我說得清楚一點,你說的很好,當然冤有頭債有主,
那麼,我沒看到中國譯文有以下的文字:
「
阿罵之前說找電話找太陽兩年都沒回應,現在太陽記者出來打臉說阿罵沒找過太陽
所以是阿罵故意婊太陽??
」
所以這些誰婊誰、誰打臉誰的文字是事實如此還是無中生有?
書寫這些文字的,是你, kuluma ,還是中國網站?
所以冤有頭債有主,請問我想要去追索是誰提出這個誰打臉誰、誰婊誰的說法的時候,
我要找的是寫下這段結論的你,還是中國虎撲的鄉民?
所以到底是誰避重就輕呢?
樹若無皮,必死無疑。你還是好自為之。加油,好嗎?
※ 編輯: bll135 (220.134.88.52), 08/13/2016 20:32:23
推 kuluma : XD,那段以NBA板規的角度叫做"針對 189.52.165.134 08/13 20:34
→ kuluma : 該新聞做出心得評論" 當時那篇中國 189.52.165.134 08/13 20:35
→ kuluma : 新聞打出來就是這樣,在對比之前版 189.52.165.134 08/13 20:35
→ kuluma : 上消息,心得就是那樣 189.52.165.134 08/13 20:35
→ kuluma : 你現在拿之後改過的消息,來說當時 189.52.165.134 08/13 20:35
→ kuluma : 針對舊消息的評論叫做"刻意引戰" 189.52.165.134 08/13 20:36
→ kuluma : 你確定有判例這樣成立的嗎lol 189.52.165.134 08/13 20:36
→ kuluma : 我回這篇還沒要申訴阿,基本是你 189.52.165.134 08/13 20:37
→ kuluma : 申訴針對我說,我有刪減字詞還是刻 189.52.165.134 08/13 20:37
→ kuluma : 引戰,所以我才出來澄清 189.52.165.134 08/13 20:37
→ kuluma : 都貼給你是中國網站自己後來修改 189.52.165.134 08/13 20:38
推 kuluma : 標題,還是自己翻譯多加個"明顯" 189.52.165.134 08/13 20:41
→ kuluma : 造成的。 189.52.165.134 08/13 20:41
→ kuluma : 其實你就老實承認根本不知道中國的 189.52.165.134 08/13 20:41
→ kuluma : 新聞有改過標題這件事,何必為了拉 189.52.165.134 08/13 20:42
→ kuluma : 不下臉,硬要堆砌一堆文字來講別人 189.52.165.134 08/13 20:42
→ kuluma : 一定是"你認為的那樣呢"? 189.52.165.134 08/13 20:43
你真的是一個混淆概念達人,老想這樣混水摸魚是不行的。
你的「明顯」不明顯這個翻譯導致懲處的問題請去找小組長跟 Hijikata 要公道,
這事情與我無關,請去 CourtBasketB 照規定來,你在這裡喊破嘴也是浪費而已。
再者,我之所以在這裡打申訴案的主訴重點並不是「 kuluma 是不是一個刻意或
不小心張貼錯誤資訊要引戰的球迷」。而是「 NBA 版主能不能將被劣退的人視同
水桶、並給予水桶,小組長同意這個邏輯以後,群組長是否也認可這個邏輯。」
還是一樣的話,你就是一個專貼太陽隊負面新聞的人,而你這次的行為就是張貼
了錯誤的消息,給予錯誤的結論。所以我批評張貼錯誤謠言並給予錯誤結論的人。
你可以說你一時不察,沒有確定原文什麼的。那麼你的行為或許可以減輕一點,
從刻意引戰變成了不實謠言的傳遞者,順便加上一個極容易引戰的結論吧。這
樣修改比較有意義嗎?對你的人格有得到任何意義上的抬高嗎?
跟你爭你的人格問題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因為你的人格已經很清楚了。而你的人
格甚至不是我的主訴求。我的主訴求是這個看板、這個小組所立下的判例,是否
開了這個群組、這個站的先例。
如果我的主訴求是針對哪一個版友的言行,我想這個案不會有打到第三審的機會。
你要爭自己的良心清白就繼續吧。這個看板是公開的,而你的言行舉止,甚至你
發過的文章能不能作為你自我辯護的含金量參考,我想其他 NBA 看版的使用者
應該心裡有數。
※ 編輯: bll135 (220.134.88.52), 08/13/2016 20:53:31
推 kuluma : 混搖概念達人這個稱號,你還是自己 189.52.165.134 08/13 21:45
→ kuluma : 戴著吧 189.52.165.134 08/13 21:45
→ kuluma : 今天我來這板回就是很單純的流程 189.52.165.134 08/13 21:45
→ kuluma : 1.你用錯誤資訊(刪減字詞、翻譯等) 189.52.165.134 08/13 21:46
→ kuluma : 說我刻意為之來當作自己申訴的佐證 189.52.165.134 08/13 21:46
→ kuluma : 2.我在此板貼上google紀錄以及原文 189.52.165.134 08/13 21:47
→ kuluma : 證明那是中國網站的問題,而非你 189.52.165.134 08/13 21:47
→ kuluma : 而非你內文的錯誤概念 189.52.165.134 08/13 21:48
→ kuluma : 結果你怎麼混淆的呢? 1.閃避google 189.52.165.134 08/13 21:49
→ kuluma : 證明 2.反正我認為你就有錯 3.反正 189.52.165.134 08/13 21:50
→ kuluma : 什麼看在眼裡然後堆了一大堆字 189.52.165.134 08/13 21:50
→ kuluma : 你要搞清楚你一開始講的可是我刪減 189.52.165.134 08/13 21:50
→ kuluma : 字詞刻意引戰,結果google搜尋證明 189.52.165.134 08/13 21:51
→ kuluma : 根本是中國網站的問題以後,又再那 189.52.165.134 08/13 21:51
→ kuluma : 又在那硬辯別人有錯,到底是誰沒有 189.52.165.134 08/13 21:52
→ kuluma : 查證當初的情況就來混淆概念阿? 189.52.165.134 08/13 21:52
→ kuluma : 今天你要用你內文說的"別人刻意刪 189.52.165.134 08/13 21:59
→ kuluma : 字詞來引戰"麻煩也像我一樣提出個 189.52.165.134 08/13 22:01
→ kuluma : google這種有公信力的紀錄來,別拿 189.52.165.134 08/13 22:01
→ kuluma : 個我認為然後沒任何證據再堆一大堆 189.52.165.134 08/13 22:01
→ kuluma : 字來"渾淆概念" 189.52.165.134 08/13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