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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如果你沒有打算回答我的問題,真的不用寫那麼長一段 : 到底是哪一個權益?這個權益是受到哪一條站規、組規或是板規所明定保護的? : 你認為你的權益受到損害,結果你說不出來是什麼權益受到損害 : 請問組務要怎麼維護你的權益? 我翻一下最初在CourtBasketB 以及此版的上訴文,並沒有強調使用者權益受損的部分, 主要都是申訴k板主多項說詞矛盾、誤判、程序不正義等事宜,而群組長既然提出,我查 了一下 < 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1CLXxDNX (PttLaw)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十一條 (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而本案的k板卻採取私信方式來通知雙方,明顯違反規定;所以並不是群組長所提之私信 行為可能對本人造成權益上的損害,應該是我一直主張的程序不正義之訴求,k版主違規 在先,何來所謂的實質正義。 這裡還是囉嗦提一下,k版主在 #1QmDkU8B (CourtBasketB) 所提之第一次判決為組務錯 誤導致,非申訴成功之改判,但本人認定其說詞很有問題,從之前所附三封申訴信都有明 顯提到預設立場的解釋,板主既然一開始是判挑釁,不就該發現並發出改判公告了嗎,為 何板主還能回覆:「你確定要用這個立場上訴嗎」,直到我下封信解釋更加清楚後,板主 才坦白自己是判挑釁,如果是預設立場的話就解除水桶,而板主之後更回答自己有告知檢 舉人檢舉「未達標準」,此話不是指預設立場未達標準嗎,既然如此,應該可以推定,改 判是因為我申訴成功而非組務錯誤,沒錯吧? 而k板居然還能說是組務錯誤導致,這番話 十分耐人尋味阿...一樣那句說了N次的 「尚待釐清!!!」 另外群主長所提到站內信的部分,板規是明載檢舉人之於板主的檢舉管道,並非板主認定 檢舉人可能會再次檢舉,用來於公告前告知檢舉人之方式,況且板主根本沒有任何合理且 必要之原因以私信方式告知檢舉人,首先檢舉區早有寫明檢舉內容,為何還要寄信確認 ? 板主認為檢舉人知道駁回原因後會進行第二次檢舉,所以有此打算,這裡可以更加確認 板主不是去確認檢舉內容,是通知會改判,但板主又跟我說他是去通知檢舉未達標準 ? 所以現在到底是什麼情形 ? 群組長可以先幫忙確認嗎 ? 為何如此撲朔迷離的案子小組 長有辦法結案 ? : : ----板務請示---- : : 想詢問群組長一下,以我的個案為例,我被檢舉2-12預設立場,我按照流程申訴完畢, : : 板主認為我可能申訴成功,可以再站內信或者以其他方式通知檢舉人再補上其他檢舉 : : 事由,促使水桶成立,也就是應該中立、公正的執法者可以和提告方私自討論如何起 : : 訴、檢舉,以期讓某使用者水桶成立,這樣都沒有違反任何板規,被水桶者的權益也都 : : 沒受到任何損害,沒錯吧 ? : 這好像是我一直在問你的問題? : ==== : 至於板主的部份,只是目前還沒有處理而已 : 如果你沒有辦法說明你的權益到底哪裡受損,我們可以停止這方面的討論 : 如果你確認打算撤案,請於本文下方推文明示 從上面整理小結一下,整案主要是k板違反站規、說詞反覆,以及一些爭議行為,才讓我決 定上訴,至於權益的部分,我會解讀成因為仲裁者違規進而造成案子當事人成為徇情枉法 下的受害者,所以本人上訴執法者不公不義之處,我們還是把討論回歸k板主有問題的部分 吧,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6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523002502.A.702.html ※ 編輯: jerry83688 (111.253.161.13), 04/06/2018 16:16:42 jerry83688: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4/24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