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dy880913 : 我不覺得我的要求有逾越範圍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無限制的版主權力是該制止吧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多位版主的功用不只在於分工吧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權力制衡也是應該考慮的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讓其隨心所欲的掌控不是共犯不然是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什麼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社會旁觀者都有責任為什麼一起合作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的版主沒有責任 220.138.234.95 05/11 09:43
→ andy880913 : 誣告也是應該處罰的吧 220.138.234.95 05/11 09:45
→ andy880913 : 不能說我想檢舉就檢舉吧 220.138.234.95 05/11 09:45
→ andy880913 : 明明自己先引戰被嘴到流湯再來背後 220.138.234.95 05/11 09:45
→ andy880913 : 捅一刀 220.138.234.95 05/11 09:45
→ andy880913 : 所以如果照你的意思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不就是先搶先贏的概念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管你誰先引戰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誰先嘴砲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這邏輯不對吧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況且我只是回話連想嘴砲的意思都沒 220.138.234.95 05/11 09:46
→ andy880913 : 有 220.138.234.95 05/11 09:46
基本上裁定後,群組長不會再做任何回應。
不過我想,你這個想法還有討論空間,所以這邊補充說明一下。
該案匿名檢舉人是基於自身的使用者權利而提出檢舉案,板主有權決定受理與否,因
此必須先從確認板主在裁定過程中是否有濫刑而侵害當事人的情況發生,原則上和檢
舉人無關。也就是說,若檢舉人濫訴,也是因為板主受理且處分後才有發生的行為。
因此就現行情況來說,若能證明檢舉人有故意且過當之行為,確實是有必要針對此等
惡意行為進行處分,但就目前你的案例來說,在未能確認檢舉人是誰,也未能確認其
是否具有惡意的意圖,若接受申訴人此部份主張,會導致本案節外生枝。因此群組長
裁定本案仍舊以確保申訴人合理救濟途徑為優先,若申訴處理過程中認定板主有裁量
失當之處,小組長也會進行處分。
望你理解,且能保持理性進行申訴。謝謝。
這邊我也想說,我能理解你的不平之鳴,因此對於你的推文回應,我會考慮是否在近
期修正申訴規定時,把你的這個想法也納入修正案當中。這邊也謝謝你提出的意見。
[編輯說明] 回應上訴人推文。
※ 編輯: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5/11/2021 10:39:14
推 andy880913 : 感謝您的回應與理解 114.37.219.22 05/1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