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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UNstudio 信箱]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標題: Re: 關於SP判決及不能PO文的問題 時間: Mon Sep 5 10:38:26 2022 畢竟是跟案件有關聯 所以如果是需要我作進一步回應的話,我會把先把你這封信轉錄至SP3後再公開答覆喔 不要再提中介法啦,咱們這邊就只是個小小的討論區而已 扯這些幹什麼~ ※ 引述《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之銘言: :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 所以,你的問題是什麼? : 簡短來說的話就是 : 1.我在SP3檢舉板主違反板規 :  為甚麼判決會是在板主裁量範圍內? :  遵不遵守板規可以自行裁量? : 2.小組長在暫代板主期間做的判決和公告不得申訴及溝通是正確的嗎? : 3.對於判決或板務有疑問到底是該私下問小組長和組務還是在板上發文? :  私下問不給答案,板上發文就說要水桶 : 4.前次B-1申訴中小組長新增觀察者名單(之前小組長都是給建議沒看過自己定板規的) :  組務判決是小組長權力,但對於用新法處罰之前行為似乎不合法理 :   : 這是前封信內的內文 :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SP3的檢舉判決 : 想請問我的檢舉內容是那裡寫的有問題 : 很好奇我應該寫得很清楚是 : "檢舉板主違反板規" : 為甚麼判決結果出來是 : "判斷板主裁量過程仍在合理範圍內" : 是因為板主要不要遵守板規可以自己裁量嗎? :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我在SP1的溝通文 : 本來也應該是在SP2再上訴 : 但是考量到小組長擺明就是在搞我 : 三個經過小組長的文 : 兩個判定不受理一個直接外加中介法關我 : 然後現在又剝奪我在SP板PO文的權力 : 直接說我再PO文就要水桶我 : 就是打算搞死我然後又不給申訴? : 連我本來打算利用中介法的勢頭在SP1板討論 : B-1和B-17自由心證過頭的文都不敢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5.3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9/08/2022 14: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