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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作者: IOVESHIN (醜醜)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閒聊] 請問我妹該怎離職 時間: Mon May 26 11:16:27 2008 大家好 我妹飲料店收掉之後, 跑去五甲警察局附近的清心飲料店上班, 遇到不平等的遭遇, 他站櫃檯 2小時結算一次錢 哪家飲料店有買五送一的制度, 例如2小時賣了50杯 她們以一杯20元來算,這樣應該有1000元對吧! 她遇到2小時賣了60杯,也是以一杯20元來算,這樣應該有1200元, 可是他卻自己賠了2百,因為她們店從來不扣除買五送一制度, 所以我妹每天都在賠錢~老闆卻認為是我妹算錯錢! 她們店沒給她保勞健保,他常常燙傷卻是自己回來嚓藥, 他老闆卻越來越可惡,我妹上2點到晚上11點的班(晚班)卻只有2人, 像昨天老闆突然打電話來說,叫我妹上早上7點到晚上7點多~ 我妹哪受的了,無可奈何還是去上班, 我妹很想離職,可是離職前一個月講,薪水只有半薪,突然離職也只有半薪, 我妹假如領完錢再離職(每個月的10號),這樣他哪10天的薪水就沒了! 他又怕老闆打電話來,叫他環一半的錢! 請問版友我妹該怎樣離職! 我真的很想叫他去跟水果日報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4.85
khsohot:沒勞健保 先去勞工局告吧! 公司不得藉故扣薪水 05/26 11:18
Blackschafe:沒保勞健保就可以檢舉了…半薪也是違法的 05/26 11:18
IOVESHIN:去哪檢舉@@我寫一下 05/26 11:19
IOVESHIN:我妹每個月領不到一萬4 05/26 11:20
tigerlee: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romado:1.勞工局檢舉 2.市長信箱 (2很好用都有專人管理) 05/26 11:22
tigerlee: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tigerlee: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05/26 11:22
ema:727-5115 打電話去檢舉 勞保局電話 05/26 11:22
tigerlee:所以若違法扣薪 可向當地勞工局檢舉 05/26 11:23
IOVESHIN:他從2月開始做的 ~ 05/26 11:25
IOVESHIN:我打電話去問看看好了! 05/26 11:26
cat1224:你妹好衰喔 一直不順= = 05/26 11:29
timkaog:要不要轉八卦版? 05/26 11:31
jamesbababa:老闆會得寸進尺喔,一定要還擊。 05/26 11:31
IOVESHIN:0.0轉八卦 我妹會上新聞吧囧 他已經夠衰了 05/26 11:33
IOVESHIN:你要幫我轉八卦喔@0@我同意 05/26 11:35
timkaog:OK阿~ 05/26 11:35
timkaog:那我轉囉~ 05/26 11:35
tigerlee:醬也要轉八卦?? 直接打去申訴不就好了 05/26 11:36
romado:不行!這樣標題不夠力,「知名飲料店無視法規違法扣薪」 05/26 11:39
IOVESHIN:打電話去= =怎沒接囧... 05/26 11:46
timkaog: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6 11:46 -- 啊..剛剛睡的很好呢 其實還還差點夢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