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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ngine ( ) 看板: Hate
標題: [轉錄]Re: [轉錄]從社會正義解讀士林之狼重返校園
時間: Fri Aug 10 11:51:3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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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y (七小時二十五分) 看板: B88305xxx
標題: Re: [轉錄]從社會正義解讀士林之狼重返校園
時間: Fri Aug 10 04:02:24 2001
對這件事情反而在大一的版上沒有任何的討論,而我並不覺得奇怪
。事實上,大部分的人都是矛盾的吧,希望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
可是再看到他之前的犯罪行為又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看勒許多的相關新聞、社論、讀者投書以及討論區的文章、大部分
的都是一面倒的不希望讓他假釋出獄,根據蕃薯藤的網路民調,截
至八月九號僅有兩成一的人贊成他可以就學,四成四的民眾不贊成
,兩成一的希望是空中大學或遠距教學一成二五的視精神科醫師鑑
定結果,還有百分之一點二的人不知道,總投票數為1491票。當然
,這只是網路的投票,沒有任何的公信力,可是如果說這只是媒體
的炒作的話就太過偏頗了,人民有知的權利,而媒體有告知真相的
義務。今天媒體不過是把一件事實報導出來,而討論最多的不是媒
體本身,而是一般的民眾以及身處於其中的台大學生。
昨天教育部長曾志朗表示他相信「沒有教不好的人」。但是真的是
這樣嗎?根據統計有將近四成的性侵害案件的受刑人在出獄之後會
再犯。雖然不能以此為理由而不讓其入學,但我們還是有知的權利
,這也是在保護除了他以外的學生的安全。
而他在昨天否認自己是士林之狼,僅承認自己是華岡之狼,強制性
交的作案次數只有二次,其他都是猥褻,手段也不如士林之狼殘酷
。至於為何當初全案從審理到判決,他為何不提出反駁或澄清?根
據他的說法是“其實真正的「士林之狼」在他入獄前已經被判刑槍
決處死,為了不要再牽連其他無辜,他才默默扛起這十字架。”但
是根據當初偵辦此案的李姓員警昨天嚴詞反駁指出,此案經刑事警
察局進行DNA 比對檢體相符的就有五件,其餘廿二件,大都是楊自
己供出犯案地點,警方才找到被害人,且被害人均指證楊涉嫌。再
翻開六年前,也就是民國八十四年的報紙,沒錯,寫的是華岡之狼
,但其他的指證,二十七件案件的數目並沒有任何的灌水,如果照
他本人所說,僅有兩次是強制性交,那麼他的悔過大概是只有表面
上的吧。
今天的聯合報有一份社論,是王金石先生所寫的,其中以四個方面
來說明他不贊成楊姓準學弟進入社工領域的理由,一、受刑者強制
治療的可信度;二、投身社會工作領域的動機為何?三、美國監獄
治療的效果不彰;四、現實社會的壓力
關於受刑者強制治療的可信度,在贊成楊姓準學弟獲得假釋的更生
團契的王明仁長老指出台灣監獄的強制治療有等於無,但國軍北投
醫院的李主任宣稱再犯率為零表示近二十年來,重刑犯考上大學後
,在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內,並沒有再犯的紀錄。但是美國做
了數十年,仍只能發現再犯率記低約三分之一,假使台灣可以用一
年的時間,獲得趨近於零的再犯,那麼我們的監獄制度可說是青出
於藍勝於藍了。
一般來說,性侵害的受刑人在追蹤輔導跟監控期間必須要盡量遠離
犯罪情境,當初他的犯罪範圍就是在校園,今天又讓他回到他熟悉
的環境中,正好將自己暴露在高危險情境,這相當違反預防再犯計
畫,且相當難以通過假釋審核,而如今卻要通過假釋,這實在令人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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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漏的部份,歡迎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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