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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幫男友寫了封存證信函 律師過目後如果沒有問題就馬上寄給他的前公司 台灣的出版 設計界真是黑暗 自己不付攝影師錢 違反著作權法 想推在已經離職的員工身上 哪有這種道理? 接到公司叫他扛法律責任的存證信函 男友整個人都傻了 六神無主 單單純純的工作 怎麼會想得到有這種事? 更何況他早就跳槽到新公司 還做的很快樂 前公司的爛帳干他屁事? 我趕快透過私人關係幫他找了某水果日報的法律顧問來諮詢 擬了一封措詞嚴謹嚴厲的草稿回敬對方 算是也替我自己出口氣 前幾個月 我也被某出版社賴過二萬多塊的稿費 是可以提出告訴 但是誰願意為了區區兩萬多塊花時間 經歷 及龐大的律師費? 那家公司也把責任推在已離職的編輯身上 誰告的下去?都是可憐人 出書的人風風光光 買書的人熱熱鬧鬧 可是出版社背後的爛帳才是精采複雜 奉勸各位同學們 以後出社會 不管走哪一行 都要很小心 台灣有好老闆 也有壞老闆 有好公司 也有爛到無法專心工作的職場文化 賺錢之餘 也要小心保護自己...... 就算是號稱單純保守的我這一行吧 以前也聽說過 某學姊辛苦考上老師後被學校欽點去接總務主任的位子 結果移交後清點物品與帳目 才發現學校有好多弊案和貪污 一堆呆帳 前任總務主任早已A飽回家退休養老 學校把責任全推給她 她欲哭無淚 只好默默承受 -- 為什麼不能殺人? 因為有人會傷心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