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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am (超級無敵我愛妳 陳浩南)》之銘言: : : 推 lovebean:雙腳同時起跳??? 140.112.32.202 05/23 : : → lovebean:不是只要在軸心腳落地前球離手(傳or投)就好了? 140.112.32.202 05/23 : : 推 b54102:墊步小弟認為很難用說的 自己領悟是最重要的 220.141.131.226 05/23 : : 推 timohu:感謝阿~因為常常墊步假動作被說走步 唉~ 218.165.83.144 05/23 : : → lenta:同時著地吧? 218.166.165.199 05/23 : : 推 salaen:兩腳皆可為軸心腳,能夠跨步的話,為何要雙腳同時起 203.73.113.140 05/24 : : → salaen:跳呢? 這樣和走步的規則不太符合吧? 203.73.113.140 05/24 : : → songya:的確是像一樓所說的那樣 203.203.173.177 05/25 : 我是說 : 墊步完之後 : 兩腳皆可為軸心腳 : 所以還可以再選擇一隻腳踏步出去 : 但是踏步出去比個出手假動作後 : 之後要雙腳同時起跳才行吧 ^^^^^^^^^^^^^^^^^^^^^^^^ : 試著圖解 : ------- :    ○ : 0 : 0 : 假設從籃框右側殺進來 : 墊步墊到籃框的左側 : 面向左前方 : ------- :    ○ : 0 : 0 : 用左腳往籃下踏步 : 變成籃下45度角擦板 : 做個假動作 : 騙到對手跳起來後 : 雙腳同時起跳完成三分打 : 或是說、左腳要比右腳早離地 : 因為之前的踏一步動作 : 已經確定了右腳為軸了 我覺得"一定要"雙腳同時起跳並不合理... 既然可以以任一腳為軸心腳...另一腳可隨意跨步... 那麼非軸心腳等於是在起跳前隨時離不離地都無所謂的狀態... 因此起跳時無論是 1: 軸心腳先離地 2: 非軸心腳先離地 都是沒問題的... 3: 兩腳同時離地 重點是要在起跳後任一腳落地前球離手(傳or投)就不違例... 首先先來看: 1. 這就跟上籃(收球後先落地者為軸心腳)的動作一樣... 只要在起跳到空中後任一腳落地前球離手即不違例... 再來: 2. 既然只要軸心腳不移動...非軸心腳可以任意跨步... 為什麼不能只以軸心腳單腳起跳呢? 一定要雙腳同時起跳這實在不合理啊... 最後: 3. 我想這一定是沒問題的...但是1、2兩點也並不違例... 其實我沒有閱讀或記太多規則... 只是把一切都回歸基本面去思考罷了... 因為墊步也不過是基本動作的延伸與應用而已吧... 只要在基本動作規範的範圍內一切都是沒問題的... 在基本動作裡面ok的動作...怎麼可能稍微換個形式就會變成違例呢? 或是說在規則裡面有特別訂定這一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2.202 ※ 編輯: lovebean 來自: 140.112.32.202 (05/27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