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ny (ckny)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Re: [心得] 今天我才知道..
時間Sun May 28 04:31:08 2006
※ 引述《BUSTARD (@@)》之銘言:
: 今天比賽的時候
: 裁判說在運球的時候踏幾步都不會被判走步。
: 我從以前到現在還一直以為只能動兩步就要運一次球
: 真是白活了 @@
本來就是這樣,不是嗎...@@
你去看一些NBA球星的影片就懂了...
一般只有在盤球或你一直crossover才會走很多步
因為你要騙對手的重心嘛,腳步的使用跟身體的晃動是必然的~~~
不過通常不會走那麼多步,走小碎步沒什麼用吧...
切入跟全場快攻的每次運球很少會走兩步以上吧...
切入要快,你每一步都要跨很大,差不多是運一下走一步...
全場快攻最好是只運四次球,也差不多是運一下走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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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顆心會因為追求夢想而受傷。
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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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08.142
推 dan0206:全場快攻才容易發生運一下走好幾步吧? 05/28 11:03
推 ckny:我看甲組球員跑快攻幾乎都是運一下走兩步... 05/28 16:11
推 SuNDaYbook:我覺得運次四差不多吧 加上最後的跨步上籃 05/29 01:20
推 thekide:不知道有人看過嗎,MJ快攻運一次走六步小碎步,走步喔~ 05/29 16:08
→ thekide:還是小心點好XD 05/29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