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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BP (find dotaman)》之銘言: : 今天我去打球 : PALAPALA : 對方帶球進禁區 : 運球停止後 : 我雙手高舉 : 站的挺挺的站在他面前 : 這是他為了『頂』開我 : (身體微蹲)肩膀先出撞了我跑出點空間 : 往後跳投 : 我當場被吃 : 這時我對友看不下去了 : 他說沒有人打球打這樣 : 他就回,不敢打硬就不要來打籃球 : 連一點身體碰撞都『該該叫』 : 這樣的動作有犯規嗎 ? : 以上 : 謝謝大大們指點 基本上除非防守者站定位 及雙腳不動不離地張開身體與手臂防守 此時進攻者若執意將防守者撞開或推擠 即造成進攻犯規!! 這樣用肩膀衝撞的打法蠻常見的 通常會用擠的 將防守者擠開 清出一點可以投籃的空間 至於如果用"撞"的.... 那.... 請你不客氣的用拐子架住他的肩膀 保護自己要緊阿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5.145
ATHENS2004:光就"站定"這點就夾雜很多主觀認定,再來雙腳不見得要 08/23 09:09
ATHENS2004:定在地面 ... 08/23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