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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ec (185上班族)》之銘言: : 上次打球時遇到的爭議,因為問過好幾個人答案各半, : 所以上來問問大家的看法 : 事情的起因為進攻方再運球時因受到防守方的壓迫而停球, : 進攻方在受到近身壓迫導致球傳不出去的情況下,故意將球往防守者的腳上丟, : 然後在拿球運球上籃,由於球是輕輕往防守者腳的外側丟,隨即撿起運球上籃, : 當時我的直覺是2次運球,但對方堅稱沒有,所以起了爭議. : 我當時的觀點是進攻方已停球,且球非防守方撥掉而是進攻方故意丟的, : 並非喪失球權,而防守方也沒有機會掌握到球權,故進攻方不能再運球. : 但對方是HBL出身的,他說他們以前在HBL比賽時這樣是OK的, : 而且常見到比賽中從界外發球進來,故意往防守者背後丟然後在撿起來上籃, : 不但是好球且經常入選十大好球,還舉了NBA的PIPPEN的例子, : 但我總覺得狀況不一樣. : 不然遇到包夾時就用這一招就好了. : 由於我在正式比賽甚至國內轉播的SBL&NBA都沒見過相關的例子, : 不知大家的意見是如何?? 個人認為 由於進攻方向防守方丟球 可以視為其對於球權的放棄 也就是同時間防守方有機會接住球轉守為攻 在這個時間點上 進攻方是沒有得利的(因為他要冒這個丟棄球權的風險) 而同時球變成無人控制的狀態 跟投籃一樣 所以拿到球可以自由活動(因為是球權的重新取得) 要講的話 你假使收球了想再運 你就找個人或是物品(籃框籃板)丟了以後去撿就是了 但是拿球丟人的舉動 假使有計算進攻時間的話是不重新計算的 因為只是球權失去控制 而沒有進行球權的真正轉換 所以丟了人以後 球若是留在場內 而大家都不去撿的話 後來shot-clock就會該該叫了 另外有關於板友提到的我一直用這招就好啦 我想 你如果能夠每次丟完人後都可以取回球權 我建議你更換高一點等級的對手 打起來會更好玩唷~~ -- 我的相簿 歡迎參觀 http://www.wretch.cc/album/Beckham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4.64
slfantasy:丟身體的話呢 如果被砸肚子不就雖死 03/14 00:53
Beckham23:砸肚子最容易被接住 通常都砸腳 丟頭容易引起幹架 03/14 11:13
SOLOFGGX:我都直接往對方身上把球踢回去 03/14 12:30
d8625038:樓上的你報一下你都在哪打...我以後先避開好了..XD 03/14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