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tsaila (丫昌)》之銘言:
: ※ 引述《rivers369 (半睡半醒)》之銘言:
: : 舉例來說,2是以前D.Rodman的慣用招式,感覺就像用手臂把你跟對方連在一起,
: : 對方往哪邊擠,你就把自己往哪邊帶,不是往外推,而是像把對方"控制"在你前方,
: : 90年代以前的NBA允許這種防守,好像是00年前後就被禁止使用了!
: : 平常3打3則要看對手,以一般人的禁區單打技巧,這種防守等級就很難輕鬆取分了~
: 一經解釋之後....完全不懂了啊@@
: 把對手控制在自己的前方--------->這....這有什麼難的, 難不成對方會瞬間移動.
: 波伊金斯速度那麼快,要把歐尼爾控制在他的前方,一點都不難啊,
: 重點是, 他能不能頂得住吧@@.
: 當然, 對方橫向切入另當別論,若只以原po舉的例, 似乎是應用在對方做單打時,
: 若當得小技巧,我想應該不只是控制對手跟自己的相對位置,而是讓對手無法
: 順利發揮自己的力量吧,如把手臂架在對手的腰上這種動作。
: 不然如果照著解釋做, 那不就成了, 對方頂到哪,偶我就得退到哪?
不是這個意思! 簡單來講,這招如果用得好....
進攻方會感覺他每進一步都像要背著兩個人的體重在移動,
也會感覺無論他想往哪邊推進,都會被防守者手臂反推回去,
其實就是用手臂推人!
只是高段的防守者使用時,第三者(比如裁判)看起來只像防守者舉手抵擋而已!
所謂的"控制"在前方,不是說你自己移動跟上去,
而是對方往你右邊動,你就把他往左"推"回去!
但做得好的話,外人看起來很像你跟著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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