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onBon (二流射手)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Re: [請益] 違例??
時間Wed Oct 31 14:59:16 2007
抱歉
頗不能認同您的看法
運動不為的就是求勝負?
好~
既然是街頭籃球
我們就看開點,以娛樂為目的
如果今天打兩個小時球
碰到這種不明事理還硬凹的人
又或者是兩個小時輸了4.5場
每次上場就敗下陣來
最後五戰皆敗悻悻然的回家
您還會說我今天有運動到了、我高興了我滿足了?
今天每個人打球有每個人不同的關點
同一個事件我有我的看法
對方也有對方的看法
依照我的看法來判決、對方不爽
依照對方的看法來判決、我不爽
不管如何都沒辦法達到娛樂的目的
這時後是不是還是要靠專業的規則來解決呢?
當然
街頭籃球畢竟是街頭籃球
大家一致認同就可以
但我的結論是
有爭執的時後
尊重一下籃球規則吧
※ 引述《quare96 (光怪鹿離)》之銘言:
: ※ 引述《rivers369 (半睡半醒)》之銘言:
: 恕刪
: 其實依在下淺見,既然是街頭籃球了,我們討論的重點就是一個非正式的球賽
: 而這個非正式的球賽又是以娛樂為目的,輸贏還算其次
: 在這個前提之下,我覺得用正式的規則去規範這東西未免有些割雞用牛刀之嫌
: 就像正式的演講與平時與人聊天之間的差別,
: 我們聊天時常常不會去注意很多繁文縟節,反之街頭亦然
: 其實打球只是一種運動的形式,只要注意到很基本的公平性
: 簡單的來說,就是一種倫理,在淺一點就是品,所謂的球品
: 這其實是個很可悲的現象,正式的球賽為了輸贏早已沒有所謂的品
: 只要規則允許,可以不用管對方的感受,
: "只要不會輸就好"
: 所以我覺得這邊的重點也許不是規則到底符不符合
: 而是當事人的感受。
: 換做是你,也不希望只是出去玩玩結果受傷回家
: 對方卻一付絕對合法的道貌岸然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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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208.93
推 jetlin:嗯...基本上兩小時輸四五場我覺得不能怪對方凹你... 10/31 15:16
→ DeonBon:我只是舉例啦哈哈哈 10/31 15:44
→ DeonBon:而且我中間是寫"或者" 表示不同例子 10/31 15:45
推 jetlin:嗯~要尊重規則,但各地街籃也有自己的規則,這也是好玩之處吧 10/31 17:45
推 sth:如果真的連輸,我倒會想"可惡今天竟然都沒贏,但至少運動到了"XD 10/31 21:00
推 garnett25:DeonBon同學-"運動不為的就是求勝負?"這句話有待商榷 11/01 10:52
→ garnett25:運動的目的就這麼狹隘得只是為了勝利嗎? @@" 11/01 10:55
推 DeonBon:抱歉..這句話我也覺得怪怪的,我可以收回嗎:p 11/01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