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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jj (老人)》之銘言: : 接到球順勢走兩步 : 一定要上籃嗎 : 不可以傳球嗎 : 一直認為可以 : 可是今天打三三 : 莫名其妙被說走步了 : 還說不會打籃球 : 真是冏啊 我拿FIBA規則來說好了 25.1.1 帶球走係指比賽球場上球員掌控活球時,未依本規則之規定,向任 何方向非法移動一足或雙足 25.2.1 在比賽球場上接住活球的球員,其中樞足之建立如下: 。在雙足著地時接住球: ─ 一足離地時,另一足即為中樞足 。在移動或運球時接住球 ─ 若一足著地,此足即為中樞足 ─ 若雙足離地,該球員雙足同時著地,則其中一足離地時,另一 足即為中樞足 ─ 若雙足離地,該球員一足著地,此足即為中樞足。若球員以此足 起跳,然後雙足同時著地,則兩足均非中樞足 25.2.2 。雙足著地時: ─ 開始運球時,球未離手之前,中樞足不得先行離地 ─ 傳球或投籃時,可以由中樞足起跳,但球必須在任一足著地前離手 我想原PO是以25.2.2的第二項"傳球或投籃時,可以由中樞足起跳,但球必須 在任一足著地前離手"為立基點吧。但請看看25.2.1對中樞足的定義,當您 "抬起"您的一足時,另一足以經為中樞足,此時您在跨出"另一足"就已經改變 中樞足了,此時便需要將球"離手",但這樣又違反25.2.2的第二項"球必須在 任一足著地前離手",所以被判違例實不為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73.62
bobon0921:我怎麼覺得原po是行進間接到球的@@ 09/04 09:21
kaillan:對阿 你講的是兩足著地接球,但原PO又沒說他是這情況 09/04 09:31
kaillan:感覺是在討論兩個不同的問題點 09/04 09:31
sujj:我的狀況接到球瞬間不是停止的... 09/04 16:41
MILD8:25.2.2被妳砍掉一大半了 09/04 21:01
hihi28:我昨天才在台北橋旁邊 這樣被抓走步.. 09/06 15:29
hihi28:胖子跑比較慢 但還是算行進間啊= = 09/06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