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REET_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asketballTW 看板] 作者: pf775 (pf775) 站內: basketballTW 標題: [新聞] 鬥牛架拐子 球場鬧上法院 時間: Sun Feb 15 04:19:21 2009 http://udn.com/NEWS/SPORTS/SPO6/4737040.shtml 鬥牛架拐子 球場鬧上法院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02.15 03:20 am 籃球場上「架拐子」小心吃官司!東吳大學籃球校隊主力孫喬新,和男子邱奕翔打籃球鬥 牛時,見不及攔阻邱跨步上籃,便從後方用手肘壓制撞擊到邱頭部,造成邱輕微腦震盪; 邱認為孫喬新惡意「架拐子」,持驗傷單控告孫過失傷害。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鄧定強調查後,認為孫喬新明知不及封阻邱奕翔上籃,仍趨前跳躍用手 肘壓制對方進攻,致對方腦部受損,犯規行為已超出正常打籃球的肢體碰撞,構成過失傷 害罪,因而將孫提起公訴。 因衝撞或碰觸受傷在運動場上非常普遍,但對簿公堂的情形極為罕見,本案的起訴也引發 體育界關注。這也是北檢首次因運動競賽造成對手受傷而起訴的案例。 檢察官表示,他也知道運動競賽碰碰撞撞造成受傷「在所難免」,但本案被告確實以犯規 手段造成原告受傷,原告也執意提告,被告又無法完成和解,他只好依法起訴。 去年七月,孫喬新在台北市芳和國民中學參加三對三鬥牛賽,與邱奕翔一方比賽時,孫見 不及攔阻邱上籃得分,便從後方用手肘壓制,結果撞擊到邱的頭部。 第二天,邱出現頭暈、嘔吐等症狀,就醫確認有輕微腦震盪,他認為孫喬新惡意撞擊他腦 袋,要求賠償六萬元醫藥費及一年內因腦震盪引起併發症狀的醫療費用被拒後,向台北地 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偵查中,孫喬新表示,鬥牛賽以先進六球的一方獲勝,當天比賽隊伍眾多,只要輸球就要 下場等候許久,當時邱奕翔一方就要拿下六分了;他見邱持球閃過他準備跨步上籃,眼見 就要失分,他一時情急從背後犯規,想阻擋邱得分,不記得有用手肘敲擊到對方。 廿六歲的孫喬新雖然只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但在大專盃籃球賽曾有單場得到五十分的紀錄 ;因為背號九號,外號「小九」,在東吳大學擁有不少粉絲。他的教練、知名籃球國手東 方介德曾說,如果小九再長高十公分,一定是SBL(超級籃球聯賽)的風雲人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0.201
sooppp:活該..再幹拐子嘛..打個球而已還打到對方成腦震盪... 02/15 04:36
ukfuture:活該 02/15 05:07
kaikai1112:借轉 02/15 08: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9.228
firewindingg:故意的吧 被告活該 02/15 11:01
q25018:他打球真的很髒...不判刑沒有天理阿!!! 02/15 11:36
BIGHEADXYZ:被告先例一開以後大家打球就很麻煩了@"@ 02/15 11:38
antihero:告死他 用別人生命打球 02/15 11:50
shwkz:不意外...打街籃久了就會遇到 02/15 12:06
bobon0921:很好啊 故意的話確實要給予逞罰 打球像在玩命一樣 = = 02/15 12:23
herbsky:要被制裁後才會學乖 02/15 13:12
pennytwo:應該懲戒 罰個好幾萬 02/15 13:14
shwkz:過失傷害罪...嗯...快記下來 02/15 13:42
anniejin:超討厭架拐子的人 更討厭自以為架拐子才是正式打法的人 02/15 13:42
ttk3863tw:看到這文 還滿有心得的 02/15 15:15
CRAZYFAN:這跟架拐子沒啥關係吧 我猜是那種要從背後封阻的球 02/15 15:35
CRAZYFAN:但是頭隔在球跟防守者中間所以打到進攻者的頭了 02/15 15:37
CRAZYFAN:我覺得打球的不要高興的太早,是故意還是意外我無從判斷 02/15 15:37
CRAZYFAN:這種先例一開,你以後在球場上打球最好都不要碰到別人 02/15 15:38
RonaldBBS:本就是該罰就罰...不然所有運動時侵害他人都是可以喔 02/15 15:47
tsai18:九哥應該不是故意的 有跟他打過球就知道 02/15 16:50
geraldgerald:dirty player 02/15 18:37
lswlsw258:這種不叫拐子吧 記者的程度真是.... 那有拐子是從上 02/15 19:25
lswlsw258:往下用手肘打的你打給我看 02/15 19:26
WADECHEN:東尼加... 02/15 20:39
sawang:如果是刻意該罰就罰,我也被拐子打到噴血過..= = 02/15 21:40
sawang:拐子還蠻明顯可以看的出來是不是刻意的 02/15 21:40
net46:那個學長人真的不錯,我覺得他只是要毀掉那一球結果失手變成 02/15 23:35
net46:拐子,以前東吳很多人都跟他打過球,他真的很強,但也沒聽過 02/15 23:37
net46:他有架拐子這種事情過 02/15 23:37
lmr3796:感覺應該只是要封阻打到頭吧...此例一開去外面打球人心惶 02/16 00:31
lmr3796:惶啊... 02/16 00:31
sawang:幾乎等同於娛樂性質的三三 要毀掉需要這麼兇嗎... 02/16 01:42
supremekuo:感覺檢察官大概不太會打球..順道一說 九哥真的跳很高XD 02/16 06:10
supremekuo:如果不是有相當高度彈性他想蓋你鍋想必高度是在你之上 02/16 06:11
yellow1119:蓋鍋子還是要注意別人的安全~只是運動~讓人受傷就不對~ 02/16 10:12
foxliuxx:九哥跟我和我是同屆的,他打球很有球品,EQ也很高,應該 02/16 11:15
ekin77:同意樓樓上,打球也要注意他人的安全呀,沒人喜歡受傷的(汗) 02/16 11:37
xufunny:這個九哥的評語 好壞差距好大 XD 02/16 14:59
CRAZYFAN:如果像孫喬新所說這個意外發生當下是繼續play的話 02/16 15:29
CRAZYFAN:孫喬新就真的有點冤枉了 你跟別人打球弄傷了人家 02/16 15:30
CRAZYFAN:當下問了對方沒事吧 對方就繼續打了 然後後來通知你說 02/16 15:30
CRAZYFAN:人在醫院要你去探視並付醫藥費 你也會覺得莫名其妙吧 02/16 15:31
littlesand:有的人搞不太清楚 街頭鬥牛和街頭鬥毆的分別 02/16 16:16
RuRuAlex:事情總是突然的發生 雖然說有人曾經跟被告打過球 認為他 02/16 23:05
RuRuAlex:球品不錯 不過打球難免會受情緒影響 我相信一定有在場的 02/16 23:06
RuRuAlex:人作證他才會告的成 所以在這邊說他"應該"不會這樣做 02/16 23:07
RuRuAlex:我想是沒什麼意義囉...畢竟他都已經"被告"一定有人證囉 02/16 23:07
Hiruto:證人全部都是被打受傷的人他的朋友,而當時只有被告是他們 02/17 00:06
Hiruto:的球友,這樣講有瞭解我想表達什麼嗎? 02/17 00:07
Hiruto:我只講一點,他們認識幾年了,算是偶爾都會約打球在球場哈 02/17 00:07
Hiruto:拉的球友,今天對一個陌生人惡意犯規可以理解,試問你會對 02/17 00:08
Hiruto:一個打了一兩年也認識的球友惡性犯規嗎?我只想說媒體的報 02/17 00:08
Hiruto:導就是要弄得很有爭議,反正講再多都起訴了,法庭 play 02/17 00:08
sawang:我倒是對"對一個陌生人惡意犯規可以理解"感到不可理解 02/17 00:39
vcjw:樓上有遇過一群人佔據球場 所謂的原告跟證人 02/17 01:34
vcjw:就是一群長期佔地為王的人 孫是自己去打球 誰幫他說話 02/17 01:36
sawang:所以樓上想說 孫若是佔地為王者 就可以惡意犯規嗎 @@ 02/17 13:44
sawang:因為有人幫他說話這樣? 02/17 13:45
OriginalSin:我也覺得 對一個陌生人惡意犯規可以理解 這句怪怪的 02/17 13:47
sawang:如果怕被佔地者婊,為何還要作出這種毀掉動作 02/17 13:49
vcjw:樓上 我想說的是所謂的證人可信度有多少 並沒有說可以架拐子 02/17 13:58
vcjw:問題是有沒有架並沒有錄影證據 02/17 13:59
sawang:我想說的也只是惡意犯規完全不必要,並非指孫例 02/18 21:42
hotlatte:4593那篇 我表弟的經驗~ 打球還可以賺錢喔! 02/19 05:47
RuRuAlex:怎麼感覺上Hiruto有點像被告的感覺..... 02/19 21:51
vcjw:Hiruto的意思應該是 不管本意如何 被陌生人認定為惡意的機率 02/20 00:32
vcjw:遠大於曾打過球的球友 據我所知邱在聲稱被架拐子之後仍繼續 02/20 00:33
vcjw:該場比賽也有打當晚其他比賽 中間還在場邊跟孫閒話家常 02/20 00:34
vcjw:一個禮拜後接到稱聲阿姨的人來電 說受傷並要求道歉賠償 02/20 00:34
vcjw:之後就都是阿姨在"喬" 我猜應該邱同學也不想搞成這樣吧 02/20 00:37
sneak: 拐子,以前東吳很多人都 https://daxiv.com 12/06 18:32
muxiv: 本就是該罰就罰...不 http://yofuk.com 04/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