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mpire0930 (南港運動中心 )
看板STREET_BALL
標題[情報] 南港運動中心成立針對大專生的籃球聯盟囉!!
時間Tue May 12 13:13:23 2009
費用只要一萬五喔!!平均一人只要一千元,最少九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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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運動中心提供您
1、 乾淨、明亮的室內球場。
2、 專業國家級裁判執法。(B級以上)
3、 擁有HBL、甲組、聯賽經驗的紀錄台(以師大體育及輔大體育為主)。
4、 不須自備練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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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南港籃球學生聯盟競賽規程
一、宗 旨:體育運動為良好學習不可缺少之助力,籃球更為台灣青年學子
為喜愛之運動,藉此成立籃球聯盟以期提供學生更多的運動機會,並且藉由籃球活動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優良品格,以及健康的身體狀態,更能勝任學校課業要求並且達到五育並重的目標。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處、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
四、比賽日期:10月3日起,每週六上午10:00至22:00;如比賽當天,另有公
益活動欲使用籃球場,比賽將另改時間或順延一週。
五、比賽地點: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3樓籃球場,楓木地板、全空調、可盥洗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3樓)。
六、參加資格:對籃球運動有興趣的學生皆可報名。
(一)就讀大學在學學生(不限日夜間部)
(二)熱愛籃球運動者
七、比賽組別:分為A、B、C三組
A組:預計收10隊,額滿為止,限各大專院校校隊、體育運動相關系(所)或具備同場競技之相當實力者可自組球隊參加。
B組:預計收10隊,額滿為止,熱愛籃球運動的大學在學學生(非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參賽隊伍以系(所)為單位或具備同場競技之相當實力者自可自組球隊參加。
C組:預計收6隊,額滿為止,熱愛籃球運動之女子球隊均可組隊。
八、報名辦法:
(一)親至中心報名繳費 (可先來電登記)
(二)ATM轉帳:銀行代號054 帳號0781-250-00532
※採ATM轉帳者,請於匯款後傳真報名表及匯款收據至中心
Fax.2653-8311,並請來電確認2653-2279#502魏先生
(三)人數:每隊可報名隊員(含隊長)以十五人為限,登錄以十二人為
限,報名後不得更改隊員名單與球衣背號。
※請穿著同款式同顏色之球衣出賽,違者禁止比賽。
(四)報名費:每隊繳交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9月19日止
九、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印行之國際籃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
A、B組:10隊預賽採單循環賽制(每隊打九場),勝隊獲得積分3分,
負隊獲得1分,依積分判定各隊名次,如遇積分相同時,以
對戰成績為主。取前四名晉級季後賽。季後賽採交叉決賽
第一屆南港籃球學生聯盟競賽規程
一、宗 旨:體育運動為良好學習不可缺少之助力,籃球更為台灣青年學子
為喜愛之運動,藉此成立籃球聯盟以期提供學生更多的運動機會,並且藉由籃球活動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優良品格,以及健康的身體狀態,更能勝任學校課業要求並且達到五育並重的目標。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處、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
四、比賽日期:10月3日起,每週六上午10:00至22:00;如比賽當天,另有公
益活動欲使用籃球場,比賽將另改時間或順延一週。
五、比賽地點: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3樓籃球場,楓木地板、全空調、可盥洗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3樓)。
六、參加資格:對籃球運動有興趣的學生皆可報名。
(一)就讀大學在學學生(不限日夜間部)
(二)熱愛籃球運動者
七、比賽組別:分為A、B、C三組
A組:預計收10隊,額滿為止,限各大專院校校隊、體育運動相關系(所)或具備同場競技之相當實力者可自組球隊參加。
B組:預計收10隊,額滿為止,熱愛籃球運動的大學在學學生(非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參賽隊伍以系(所)為單位或具備同場競技之相當實力者自可自組球隊參加。
C組:預計收6隊,額滿為止,熱愛籃球運動之女子球隊均可組隊。
八、報名辦法:
(一)親至中心報名繳費 (可先來電登記)
(二)ATM轉帳:銀行代號054 帳號0781-250-00532
※採ATM轉帳者,請於匯款後傳真報名表及匯款收據至中心
Fax.2653-8311,並請來電確認2653-2279#502魏先生
(三)人數:每隊可報名隊員(含隊長)以十五人為限,登錄以十二人為
限,報名後不得更改隊員名單與球衣背號。
※請穿著同款式同顏色之球衣出賽,違者禁止比賽。
(四)報名費:每隊繳交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9月19日止
九、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印行之國際籃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
A、B組:10隊預賽採單循環賽制(每隊打九場),勝隊獲得積分3分,
負隊獲得1分,依積分判定各隊名次,如遇積分相同時,以
對戰成績為主。取前四名晉級季後賽。季後賽採交叉決賽
得1分,依積分判定各隊名次,如遇積分相同時,以對戰成績
為主。
十、領隊會議:訂於九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六)下午4:00(若有更動會另行通知)
假本中心社區教室舉行,請務必出席。
十一、競賽規定事項:
(一)各隊須於比賽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紀錄台報到。規定比賽時間逾十五分鐘者,作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不得異議。
(二)比賽服裝,請依規定著裝參賽,參賽球員球衣背號不可任意更動。
(三)各隊出場比賽之球員,必須攜帶證件,以備查驗,否則不得出場比賽。
(四)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暫停等任何上場比賽時間到,務必十秒鐘內出場,若裁判再鳴笛五秒內仍不出場,以技術犯規論。
(五)將遵循國際籃球總會 (FIBA) 頒訂之國際籃球規則進行:
1、比賽時間四節制,每節10分鐘,中場結束休息3分鐘。每隊每一節可叫1次暫停(30秒),第四節多1次暫停,每節暫停不可以延用。
2、球賽時間除每節最後一分鐘、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延長賽最後兩分鐘、犯規罰球、球隊暫停等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延長賽為5分鐘,球隊各有一次暫停(30秒)。
4、每場比賽各隊至少需有5名的球員在場上比賽,若有球員受傷無法繼續上場比賽,而該隊已無其他球員可以替補上場,裁判有權決定比賽是否中止。
十二、獎勵:
團體獎:各組
(一)冠軍:冠軍獎杯乙座。
(二)亞軍:亞軍獎杯乙座。
(三)季軍:季軍獎杯乙座。
個人獎項:得分王、助攻王、籃板王、抄截王、阻攻王等獎盃乙座。
十三、申訴:
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向臨場委員、分區負責人或裁判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本會沒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四、附則:
(一)球隊如有未經報名註冊或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該場比賽之權利。
(二)比賽期間如遇球員或球隊有關人員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除依規則規定處理外,並由本中心轉報有關單位議處;毆打裁判者取消接下來所有比賽場次。
(三)比賽期間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下屆停止該單位籃球隊參加本項比賽,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四)如有球隊無故棄權時,除終止其未完之各場比賽外,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議處;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五)如參賽隊伍當週賽程不能前來比賽,請於前一週告知主辦單位以聯絡對方球隊,是否可更改比賽日期,如對方球隊不同意,則該隊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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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報名表請來信索取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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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19.117
→ aleealee:台中都沒有這種東西>"< 05/12 17:04
推 CRAZYFAN:爆不是大學生 囧y 05/12 17:23
推 joscheng:SBBL自廢武功??費用減到這麼少?? 05/12 18:30
推 hikaru924:全文中沒看到Somebody 05/13 15:39
→ vampire0930:因為SOMEBODY是跟南港租場地辦的,而大專聯盟是南港自 05/13 17:46
→ vampire0930:辦的,針對族群不同啦~~ 05/13 17:47